| 從明年起,山東“只漲利潤,不漲工資”的企業將被相關部門發出警示。同時,國有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一把手”的工資也不能增長。
“只漲利潤,不漲工資” 的企業將被警示
山東省政府今天公布的《關于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意見》明確要求,從明年起,政府在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意見時,要按企業效益每增長1%,職工工資最低增長0.2%至0.5%的比例。
如果企業當年經濟效益增長,但職工工資沒有達到最低增長比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向企業發出警示信息,重點監控企業的工資支付情況。
壟斷企業平均工資
不超過本地企業的三倍
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水電氣供應、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更大。
對此,該《意見》明確規定,我省將適當控制少數國有壟斷企業工資水平過高、增長過快。壟斷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原則上不超過本地區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
職工不漲工資
“一把手”也不漲工資
根據《意見》,我省國企負責人(企業經營者及領導班子成員)收入將與企業效益、職工工資增幅等進行“捆綁”,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負責人工資也不能增長;企業工資增長如果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負責人收入將按照同比例被扣減。
同時,除經批準實行規范年薪制管理的負責人外,企業“一把手”年度稅前實得工資收入,不得高于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至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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