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學生小邵在山東青島一所大學籃球場上與何某、馬某發生衝突,被何某用刀捅死。昨天,小邵的父親告訴記者,何某被青島市中院以故意傷害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支付各項賠償合計32.6萬元。
高中生死在籃球場上
5月19日下午4時30分許,小邵在島城一所高校籃球場上遇到了校外人員何某和馬某。打球期間,小邵和馬某發生摩擦。何某上前替朋友出氣,用折疊刀將小邵捅傷。小邵被送往醫院搶救後,因為心臟破裂大失血死亡。4天後,馬某在家中落網,何某也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公安部門投案自首。何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痛哭。小邵的父母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形式,提出了包括死亡賠償金在內共計50余萬元的訴訟請求。
兇手入獄10年賠32萬
市中院開庭審理後認為,何某故意傷害罪成立,判決何某有期徒刑10年,同時賠償小邵家人32.6萬元。何某表示認罪,沒有提出上訴請求,家人也將其中的20萬元交給了法院。小邵的父母也沒有提出上訴要求,但他們還是流露出了一些不滿。昨天,小邵的父親告訴記者,何某入獄時間再長,也無法換回兒子的性命,他們只要想起兒子無法再回到身邊,只要看到兒子的照片,就整日吃不下飯,睡不著覺。事情過去了半年,他們始終沒有上班。
受害人家屬打算起訴
法院判決後,何某的家人僅支付了20萬元的賠償款。昨天,小邵的父親告訴記者,捅死小邵的是何某,但真正惹起事端的是馬某。事發後,馬某被公安機關處拘留後又釋放,並沒有承擔該負的責任。邵先生說,他們打算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馬某賠償精神撫慰金等損失。邵先生的代理律師告訴記者,在民事賠償訴訟中,馬某作為同案人,也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是否提起訴訟,具體的訴訟請求她還需要和邵先生商量後才能決定。
(于順 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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