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網山東頻道5月12日電(記者王志)為促進污染防治和節能減排,山東省財政廳、環保局近日聯合出臺辦法,今後對排污費徵繳全面實行票款分離制度,並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嚴禁以罰代徵、擠佔挪用。
山東規定,自今年4月1日起,凡已安裝環境自動監測監控設備的排污單位,要以自動監測數據作為核定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種類、數量的首選依據;對未安裝環境自動監測監控設備的排污單位,要以人工監測數據核定;對無法進行自動監測和人工監測的排污單位,按照物料衡算方法進行核定。
根據辦法,山東各級環保部門必須根據排污費徵收標準和實際監測數據,按月或按季確定排污者應當繳納的排污費數額。堅決杜絕協議收費、定額收費和截留挪用、擅自減免、拖欠以及以徵代罰、以罰代徵的現象,嚴禁各級徵管部門直接收取繳款人繳納的現金、支票、匯票及其他信用票據。
山東明確規定,排污費必須全部通過山東省非稅收入徵收管理係統徵繳入庫,全面實施票款分離制度。嚴禁擅自設立排污費收入過渡賬戶,嚴禁通過非稅收入係統外上繳排污費。
同時,山東各地排污費收入將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根據財力狀況和環保機構的工作需要,將環保機構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監督執法經費、儀器設備購置與基礎設施經費及運行經費等,全部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堅決不留缺口,從源頭上杜絕擠佔、挪用排污費的現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