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孫瑞灼
記者近日從石家莊市民政部門獲悉,從今年起,石家莊市財政每年至少出資20萬元建立慈善醫療救助基金,用于救助因大病或是意外傷害造成大病,而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家庭。這意味著,民政救助從傳統意義上的只救助受“天災”人員,延伸到了因“人禍”致貧人員。(7月17日《河北青年報》)
雖然目前石家莊市的慈善醫療救助基金每年僅20萬,但作為一項制度創新,其積極意義同樣不容置疑。它意味著政府正嘗試把實踐中大量存在的因病致貧家庭納入保障和救助范圍,從中彰顯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和對弱勢群體的人性關懷。
建立大病救助機制,首先是現實的迫切需要。人不免要生老病死,近年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已成為和諧社會建設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山西省工會部門完成的一項調查顯示,因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佔到困難職工總數的15.93%。在農村這種現象更普遍,“救護車一響,一頭豬白養;住上一次院,一年活白幹”。這是農村居民常說的一句順口溜。家境窘迫的農民一旦生病,大多採取“小病扛、大病拖”的態度。在這種情況下,將因病致貧納入政府救助體係,這是社會救助體制的完善,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
建立大病救助機制,還是建設責任政府的必然要求。按現代法治理念,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在于實現公民權利的最大化。面對重大自然災害、疾病等天災人禍,當社會個體無力獨立承擔時,作為國家和社會又該怎麼做?是讓他們自生自滅,陷入災難的深淵;還是在關鍵時刻,拉他們一把,給予必要的救助,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這考驗我們執政的智慧和水平。顯然,我們應當選擇的是後者。面對災難,不能讓公民陷入絕望的困境,社會和政府必須承擔起應負的責任,大病救助正是出于這種需要。
近年來,我國政府財政收入一直以較快的速度增長。據國家稅務總局最近發布的數據,一季度全國稅收收入累計完成15102億元,同比增長33.8%,增幅居近年同期最高。有了如此充裕的財力,我國已具備建立大病救助機制的條件。我們期待石家莊市這一做法能向全國推廣,同時逐步增加資金投入,提高大病救助的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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