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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明確城鎮醫保程序 居民以家庭為單位
( 2008-07-26 09:08 )
來源:齊魯晚報
 

    濟南市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實施細則》,對早前的城鎮居民醫保《暫行辦法》進行了細化補充。相比《辦法》 ,《細則》對城鎮居民參保的具體要求更加明確。

    外地在濟學生可參保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被徵地農民,可以自願選擇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保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並可按醫療年度轉換;不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就學且已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及入托兒童,可以參加本市居民醫療保險。

    居民參保以家庭為單位

    在校學生和入托兒童,以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單位統一組織參保工作,並在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所在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其他城鎮居民參保,應以家庭為單位,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彩色紅底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填寫《參保登記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特殊居民需提供證件

    年滿18周歲,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且無職業、無收入、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需提交戶口所在地居委會出具的無業證明;重度殘疾人員需提供《殘疾人證》,重度殘疾是指《殘疾人證》所載明的重度相應等級;享受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可辦理返還手續

    參保人因參軍、升學(就讀高等院校)中止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的,退伍(畢業)後無業且符合參保條件的,應在安置(擇業)期滿後第一個繳費期及時繳費參保。

    參保人繳費後在繳費期內因參軍、升學(就讀高等院校)、戶籍轉出本市、死亡等原因無法享受下一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可憑相關證明和繳費原始單據,到所在區醫保經辦機構填寫《濟南市城鎮居民醫保繳費返還申請表》,辦理參保個人繳費返還手續。

    可選兩所定點醫療機構

    納入門診規定病種管理的參保人,可選擇兩所定點醫療機構(含1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所選定點醫療機構一個醫療年度內不得變更。門診規定病種的鑒定標準和費用支付范圍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辦法。 (記者 楊飛越 通訊員 王宏田 )(完)


  責任編輯 呂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