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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上海頻道記者 劉丹7月15日報道:自2008年8月1日起,內地居民首次持護照過境澳門的逗留期限由14天縮短為7天;對持護照過境澳門未前往外國的人員,再次持護照入境澳門允許逗留2天,第三次將被拒絕入境。
記者從上海邊檢部門獲悉,澳門特區政府將調整內地居民赴澳門出入境措施。
此前,許多旅行社為節省成本,採用只辦一張香港簽注同時前往香港和澳門兩地旅行。9月1日以後,此方法將不再可行。
從2008年9月1日起,對持有往來港澳通行證和赴香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內地居民,不再允許由香港進入澳門。9月1日之前,持香港簽注而無澳門簽注的公民可以從香港轉機前往澳門。
上海邊檢部門提醒:廣大出入境旅客須認真了解有關澳門特區政府的出入境新舉措,以免對個人的出入境造成影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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