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出臺《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和《西安市人才安居建設方案》
西安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出臺《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和《西安市人才安居建設方案》
新華網西安12月6日電(楊喜龍)為吸引更多國內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給西安創新城市建設儲備動能,西安市6日出臺《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由西安市委人才辦和市人社局認定的5類人才,可享受到人才安居政策,並制定今後五年建設和籌集22萬套人才公寓的總體目標,“築巢引鳳”向全球發出“聚賢令”。【閱讀全文】
新華網西安12月8日電(記者李浩)記者從西安市政府了解到,為進一步完善人才獎勵激勵機制,優化人才服務保障措施,西安將採取購房補貼、租賃補貼、人才公寓、單位自建人才安居房和人才租賃房等方式,為人才安居樂業提供全方位保障,今後5年計劃建設和籌集人才安居房不少于22萬套。【閱讀全文】
西安市將人才安居保障納入住房保障政策體係,實行人才房和公租房並軌使用、統籌管理,累計推出馨和居、惠澤居、浐灞紅星花園、灞柳小區、向陽溝小區、廣運家園等6個試點項目19100套房源,供剛畢業大學生租住。目前僅剩1230套房源待出租。【閱讀全文】
據了解,西安市將人才分為A、B、C、D、E等5類,分別為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圍繞“364”産業體係、“三區雙創”及資本運作、上市輔導、自貿區管理、軍民融合、旅遊開發、教育醫療、文化創意、藝術創作等領域所需的創新型人才和緊缺型人才,産業發展與科技創新類實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閱讀全文】
西安市適應人才住房需求,分層級給予相應補貼。購房補貼適用對象為A、B、C類人才,補貼標準為購房款的50%,補貼上限按人才層級分別為100萬元、70萬元、40萬元,5年內按年度核發;租賃補貼適用對象為A、B、C、D類人才,補貼標準按人才層級分別為每月6500元、5000元、3500元、1000元,按季度核發,最高補貼5年。【閱讀全文】
《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明確,由西安市委人才辦牽頭,市房管局、市人社局配合,搭建全市人才安居統一運營管理平臺,逐步實現人才安居線上申請、受理、審批、公示等政務功能和人才資訊、房源資訊、補貼資訊、安居狀況等管理功能。【閱讀全文】
《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鼓勵用人單位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結合本單位人才需求,建設單位人才安居房。單位自建人才安居房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建設及分配管理。【閱讀全文】
西安政府人才公寓規劃選址遵循人才聚集、環境優美、交通便利、市政和生活配套齊全的原則,規劃選址應盡可能安排在軌道交通附近,周邊水電路氣暖等基礎設施配套和教育、醫療、購物、休閒、交通等生活服務配套齊全,方便人才工作生活。【閱讀全文】
《西安市人才安居辦法》明確,人才安居房只能由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居住,擅自轉租、轉借的,由市、開發區住房保障部門按照合同約定收回房屋,並取消人才安居資格。西安市人社局、市房管局每年應對正常享受期內的人才社保關係及住房情況進行復審。人才在服務期內因企業遷移、工作變動、自身條件等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終止其繼續享受人才安居政策。【閱讀全文】
《西安市人才安居建設方案》明確,自2017年9月13日起,全市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含棚戶區改造配套開發項目、限價商品住房項目),按照不低于項目住宅建築總面積5%的比例實物配建租賃型保障房。配建租賃型保障房可統籌用作人才公租房。配建人才公租房相關土地、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按原配建廉租房優惠政策執行。【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