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革完善太原市旅遊管理體制機制,調動縣級政府及其旅遊管理部門積極性,促進全市旅遊業又好又快發展。11月4日,記者從市旅遊局了解到,市政府決定將市旅遊管理事權下放到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近年來,太原市旅遊管理體制機制不順,成為制約全市旅遊發展的瓶頸,事權下放,理順市、縣旅遊管理體制成為解決問題的突破口。目前,在全市10個縣 (市、區)中,杏花嶺、尖草坪、晉源、陽曲、婁煩等5個縣(區)已成立文物旅遊局,具備了事權下放的基本條件。未成立旅遊局的縣(市、區)可根據實際設立相應機構,旅遊企業達到一定數量的縣(市、區)還應同時成立旅遊執法監督機構。據了解,根據《太原市旅遊條例》,這次下放的事權主要有:旅行社的設立、監管、經營許可證遺失補發、法人地址變更登記、監督檢查旅行社服務質量、對旅行社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辦理導遊證件,對導遊實施日常管理,受理旅客投訴。評定一、二星級旅遊飯店,推薦三星級旅遊飯店。對旅遊區(點)、旅遊規劃、旅遊市場開發、旅遊統計財務監督、人力資源的管理權也將同時下放。此外,各縣(市、區)旅遊業政風行風建設、旅遊企業誠信建設等綜合性工作也將由當地部門負責。 (馮嘉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