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後10分鐘,人們迅速恢復平靜,繼續他們未完的牌局(記者 宋潔 攝)
5月12日,就山西省防震減災體係,記者採訪了省人大常委會。據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鄧永明介紹,1996年9月23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山西省防震減災暫行條例》。
"這是全國省級人大通過的第一部防震減災地方法規。"鄧永明告訴記者。條例自1997年1月1日起實施。
山西省是全國地震重點防禦省份
"山西省是一個強震多發省份,境內斷裂數量眾多,類型復雜,太原等幾個大中城市均有隱伏活動斷層存在,大同市、榆次、都曾發生過與活動斷層有關的嚴重地裂災害。"省人大教科文衛委是山西省防震減災法規主要制定部門之一,審議制定法規時,充分闡述了防震對山西的重要意義。
另據省地震局介紹,山西省北部和中南部是國務院確定的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之一。"確定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防禦地市,是法規的一項基本法律制度,為適應新情況,山西省舊有法規需要修改。"省人大法制委介紹說。
山西省法規全方位"防震"
禁止亂發預測
根據《山西省防震減災條例》,本省的地震預報,由省政府按照規定程序發布。
工程抗震質量終身負責制
法規規定,建設工程選址應避開地震活動斷層。
特別規定,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應對工程抗震設防質量負終身責任。
政府應確定避難場所
縣級以上政府,應依法組織相關部門確定避難場所,在人員集中場所設置緊急疏散通道。避難場所、緊急疏散通道的所有權人或管理者,應保持避難場所的完好和疏散通道的暢通,並設置明顯標志。
設定全省防震減災宣傳周
《山西省防震減災條例》把每年7月28日所在周,定為全省防震減災宣傳周。
同時規定,大眾傳媒負有開展防震減災社會公益性宣傳的義務。學校應對教師和學生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必要時進行防震演練。
人員集中單位需擬定預案
條例明確,大中型企業、生命線工程、易產生次生災害的單位和學校、醫院、大型商場、影劇院、車站等人員集中的單位,應擬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當地縣以上政府防震減災領導機構批準。(張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