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續步驟:
第一步: 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
第二步: 地稅局,辦理免稅申請及不動產登記;
第三步:拿齊以上兩步所出具的所有文件,必須由繼承人本人持基本要件到場辦理。
基本要件:
1、產權證或房地產權證;
2、土地證;
3、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用A4 紙);
4、死亡證明(由公安局、派出所、醫院出具);
5、繼承人印章(印章上的每個字必須與身份證一致)。
稅費標準:
住宅:1.登記費:80元/套 ;2.圖紙資料費:20元;3.工本費:每本共有權證10元; 4.貼花:每本5元。
非住宅:1.登記費:550元/套 ;2.圖紙資料費:100元;3.工本費:每本共有權證10元; 4.貼花:每本5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