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甬高速公路蕭山收費站附近,杭州高速交警這兩天正在開展“金盾2號”整治行動,檢查過往車輛。晚上6點左右,孫警官發現一輛黑色寶馬X6未貼車輛檢驗合格標志,便指揮該車靠邊接受檢查。司機是個30歲左右的小夥子,表示車上並沒有檢驗合格標志。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要暫扣車子。”孫警官説。
“不可能吧?這輛車子是公司的,老板叫我開的,會不會弄錯了啊。”司機一臉迷茫地説。
經初步調查,司機姓范,1986年出生,是一家大公司的專職司機,老板當天叫他從上海將這輛車送到杭州。孫警官將司機帶到大隊違法處理大廳,當場在係統裏核查車輛相關信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這也“太牛”了,1年多竟然有100多次違法。
係統顯示,這輛浙C牌照的寶馬車從2015年8月至今有140多次違法,其中2016年5月至今,8個月內共産生了92次交通違法且未處理,包括超速、逆行、違反禁令禁線標志、違停等違法行為。其中超速50%以上要吊銷駕駛證1次,超速20%以上50%以下要扣6分的有5次,還有違反禁令禁線標志要扣3分的有20多次,總共要扣100多分。此外,近1年前,這輛寶馬車的檢驗有效期就截止了。
司機小范表示,車子平時並不是他開的。經聯係車主陳小姐得知,這輛車是2015年轉戶到她名下的,車子已經抵押,但因涉及經濟問題,債主又把車子轉給他人但未過戶,所以車子産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到底是誰駕駛的,她也不是很清楚。
按照相關規定,孫警官暫扣這輛寶馬車,並告知司機盡快對車輛進行年檢,並處理産生的交通違法行為。杭州高速交警提醒,車主如將車子抵押他人,最好及時掌握車子産生的交通違法行為,否則一旦發生問題特別是交通事故會有連帶責任。(本報記者 徐建國 本報通訊員 吳錦全 于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