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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破獲一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

2017年02月10日 22:47:09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香港2月1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10日宣布,破獲一個跨境假結婚犯罪集團,拘捕128人。

  入境處通過特區政府新聞處網站發布消息稱,這一部門去年3月展開代號“閃刺2016”的行動,經過數月情報分析和調查,鎖定一個招攬年輕人假結婚的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主要以社交網站、手機即時通訊軟件等為通訊平臺,利誘年輕的香港居民前往內地與當地居民假結婚,協助後者取得赴港簽注。

  入境處採取一連串拘捕行動,總共拘捕55名男性和73名女性。據入境處發言人介紹,被捕者年齡介于22至68歲,包括3名骨幹成員。調查人員在3人家中檢獲大量香港身份證、回鄉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上述證件的復印本、帳目記錄及結婚協議書等。

  被捕者中,52人已被起訴,其中38人先前在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24人各被判監禁9至18個月,其余14人正等候判刑。3名骨幹成員中,一人10日在法院承認5項串謀欺詐罪,被判監禁21個月。

  這名發言人説,拘捕行動仍在繼續,不排除將有更多涉案人員被捕。至于其他涉案的內地居民,入境處已將有關情況通報內地執法機關。

  “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香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身份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也會被遣返原居地。”

  根據香港現行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港幣15萬元及入獄14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于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簽署虛假聲明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而幹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

【糾錯】 [責任編輯: 田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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