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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為名 情侶被控詐騙兩千余萬
2017-06-13 07:48:22 來源: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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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審

  以投資為名騙錢 收款後轉給其他介紹人

  “認不認罪我沒有概念,但我有罪肯定認。”首先受審的陳某稱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對檢方指控的部分事實存在異議。在庭審中,面對詢問和檢方出示的被害人證言,陳某多次欲言又止,以嘆氣代替,稱“説不清楚”。

  在檢方指控的2000余萬詐騙款中,涉及王某姐弟、侯某、溫某、劉某共五人。期中金額最大的是陳某的高中同學王某和其姐姐,二人交給陳某的錢共計1950萬,截至案發前,陳某支付回款200萬元。此外,陳某稱,其還將自己租的賓利車和奔馳跑車借給王某開,以示實力。

  “我認可我有騙他的成分。我告訴他錢投到國開證券了,其實沒有投。”陳某説,出于信任,王某除了拿出自己的錢,還找來姐姐一起投資。

  此外,陳某還以投資和借款為由向大學同學侯某拿過30萬,以用于投資一個名為“中廣”的高回報項目,實際上,陳某並無投資賺錢的實力和能力,從侯某處拿到的錢,她轉賬給其他介紹賺錢項目的朋友,能否“錢生錢”,她並無把握。

  最後一筆95萬來自劉某,陳某以辦理銀行貸款為由向其借款,並用國瑞城的房屋作為抵押物,實際上,該套房屋並不屬于陳某,房本也非真實。

  對2000余萬巨款,陳某稱沒有奢侈消費,也無法説明錢款去向,“我是真的想讓自己和朋友越來越好,從沒想過騙錢自己花。”

  本案未當庭宣判。

  ■ 追訪

  男友否認參與 稱女友欠錢至今未還

  陳某説,在和朋友們交往中,男友董某一直蒙在鼓裏。直到王某夫婦登門要錢,董某才知道自己與王某姐弟有經濟往來。

  董某也否認一切犯罪事實,稱自己沒拿任何人一分錢。

  董某説,其早年做生意有些積蓄,認識陳某後,她分多次從自己處借走一千多萬,只還了兩三百萬。借款時,陳某拿出多個房産證明辦理抵押,雖然有的房本寫的不是陳某,但真房主也配合抵押。

  王某姐姐證言卻與董某供述相悖,其稱,2015年初,在閒聊時説到正投資股票,陳某稱股票風險大,建議其投資國開證券一原始股,月利潤15%-30%,還稱老公董某和國開證券領導的兒子關係好,自己和董某也注資1000多萬參加投資。董某也稱,項目還有一個多月上市,其在國開證券有辦公室。沒過多久,王某姐姐將1200萬匯入陳某賬戶。

  投資後不見回報,王某姐姐通過打聽了解到,國開證券從不跟個人簽約,且陳某提到的老總只有女兒沒有兒子。

  在做最後陳述時,董某依然重復其從未參與詐騙及獲利,而陳某痛哭失聲,稱如果有一天有錢了一定還給同學朋友們。(記者李禹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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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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