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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再出手 劍指銀信通道業務
2017-12-25 08:52:22 來源: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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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針對“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違規擔保案”涉及的通道機構和出資機構,目前中國銀監會已依法對其罰款515萬元。值得注意的是,銀監會22日下發《關于規范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對銀信通道業務實施穿透式監管,進一步抑制監管套利。分析人士指出,監管的一係列舉措彰顯了銀監會整治市場亂象、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心。

  多家機構被處罰

  12月8日,銀監會公布“廣發銀行惠州分行違規擔保案”處罰結果。銀監會發現,該案還涉及一些通道機構和出資機構。

  據調查,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民信托有限公司、上海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中國金谷國際信托有限責任公司、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平安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等機構,違規接受廣發銀行兜底保函等協議,盡調與核保流于形式,牽線搭橋作通道,協助完成相關交易,嚴重違反了審慎經營規則。

  為此,銀監會依法對涉案的通道機構處以罰款合計515萬元,並對7名高級管理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同時,責成相關機構按照黨規黨紀、政紀和內部規章,對28名責任人分別給予紀律處分。此外,對于涉案的出資機構,銀監會的相關查處工作正在進行中。

  多位專家對記者表示,2017年被稱為“強監管年”“強問責年”。這一年中,監管部門堅持“監管姓監”,下氣力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出重拳查處銀行業重大案件,有序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風險。

  長效機制待建立

  銀監會最新下發的《通知》分別從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雙方規范銀信類業務,並提出了加強銀信類業務監管的要求。券商分析人士認為,《通知》的下發與當前監管大方向相匹配,表明監管層全面規范通道業務的決心,銀信合作規范化、可持續的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監管延續資管新規對穿透監管、去通道、去杠桿的導向,態度堅定。”在廣發證券研究員陳福看來,整體看,《通知》雖未指出具體整改、執行日期或指標限制,但對商業銀行借道信托通道業務違規操作的業務模式指向性強,強調實質重于形式,相關違規舉措將成為後續監管重點。

  華創證券分析師周冠南認為,目前銀監會正在加速彌補監管制度的短板。從監管思路來看,《通知》在穿透監管、實質風險控制、防范監管套利、加強監管落實方面提出具體要求,與當前監管大方向匹配。監管細則落地速度加快,各類資管行業的業務規范將逐步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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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石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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