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寫成“開房” 法院工作人員道歉
此案為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書記員在給原告的傳票上寫錯 已重新制作
針對法院傳票上“傳喚事由”一欄被手工填寫為 “開房”一事。4月3日,江寧區法院發布通報稱,傳票所涉及的案件為3月28日該院受理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書記員在送達給原告的開庭傳票上,將“開庭”誤寫成“開房”。目前,法院已責令該案承辦法官及書記員上門向原告賠禮道歉並重新制作傳票。
根據網友發布的傳票照片,傳票上有案號、案由、被傳喚人、傳喚事由、應到時間等信息項目,大部分由人工填寫而成,蓋章單位為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而傳票上的“傳喚事由”一欄,被手寫為“開房”,由此引發網友的熱議。有網友表示,不知道“開房”二字是工作人員的筆誤,還是確實有人因“開房”被法院傳喚。
這張傳票在網絡“走紅”之後,江寧區法院的工作人員對媒體表示,4月2日下午,法院獲悉了“開房”傳票一事,院長和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立即安排人手進行調查,一方面積極聯係圖片發布者了解情況,另一方面通過筆跡核實當事工作人員和事件真相,有結果後會向外界公布。
4月3日中午,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對外通報對于此事的調查結果。江寧區法院在通報中稱,在獲知上述情況後,法院立即啟動調查程序,經查,網傳傳票照片反映的情況屬實。該案為原告王某訴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于今年3月28日在江寧區法院立案受理,書記員黃廣鳳在送達給原告的開庭傳票上,將“開庭”誤寫成“開房”。
對于涉事相關工作人員,江寧區法院也進行了相應的處理。通報顯示,經過法院黨組開會研究,責令該案承辦法官謝海勇及書記員黃廣鳳立即上門向原告王某解釋原因,賠禮道歉,並重新制作開庭傳票向原告王某送達;對該案書記員工作嚴重失誤,承辦法官未認真核對,造成的錯誤和社會不良影響,給予全院通報批評。
江寧區法院表示,此事的發生,反映了該院在對書記員管理及訴訟材料的制作與審核把關上存在薄弱環節。該院將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開展整改,從完善制度入手,切實加強教育和審判管理,防止類似問題的發生。(記者 黃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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