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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8月21日電(記者胡林果)記者21日從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獲悉,廣東省調整了冠省名企業名稱核準登記權限,調整後,省、市、縣(區)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均可核準登記。
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調整冠省名企業名稱核準登記權限的通知》,2018年8月20日起,廣東省全面啟用廣東省企業名稱改革相關係統。
據廣東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過去辦理冠省名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需先到當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並逐級上報省工商局核準,再回到屬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環節過多,影響登記效率。
調整後,省、市、縣(區)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均可核準登記,申請人就地辦理,大幅度降低申請人時間成本。
此外,冠省名企業名稱申請條件進一步放寬,已設立企業或者新設立企業的注冊資本從1000萬元降低至500萬元便可以申請冠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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