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0月25日電 (記者毛一竹) 25日上午,廣州互聯網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鄭某訴被告浙江天貓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貓公司)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這是廣州互聯網法院挂牌收案後首起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的案件。
原告位于距離法庭20多公裏的廣州番禺,被告遠在1200多公裏外的杭州。通過網絡視頻,原告、被告“進入”庭審現場。廣州互聯網法院副院長侯向磊敲響法槌,坐在屏幕前審理案件。
今年7月8日,原告鄭某瀏覽天貓超市時發現“某品牌嬰兒紙尿褲”促銷信息:“單箱價格189元,7月10日0:00開始團購活動,前5分鐘單箱39.9元,每人限購5箱”。鄭某遂將5箱紙尿褲加入“購物車”,並將商品鏈接發布到微信群,告知家人一起搶購。鄭某及家人從9日晚熬夜到10日淩晨,卻發現“購物車”裏的商品不能支付,團購開始時間也變為10日10時。但10日10時,鄭某再次打開天貓客戶端購買時,“前5分鐘單箱39.9元,每人限購5箱”的優惠也沒有了,最終只以189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箱紙尿褲。之後鄭某多次與客服溝通未果,遂訴至法院,訴請被告賠償損失1元,並賠禮道歉。
天貓公司答辯,促銷頁面信息有誤係工作人員疏忽導致,並不是臨時更改促銷信息,不存在欺詐,不承擔責任。網站發現錯誤後,7月9日9時44分將圖片內容更正。同時,將團購活動推遲到10日10時開始,公示時間留足了24小時。天貓公司認為,錯誤促銷信息非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宣傳展示期未開放下單功能,雙方未達成網絡購物合同。將商品加入“購物車”的行為僅為購買意向,不具備法律效力。
整個庭審的法庭調查、辯論全程線上進行。10時50分,法官再次敲響法槌作出宣判,雙方未成立合同關係,天貓公司此類促銷信息為不可撤銷要約,損害了鄭某的信賴利益,但未損害其自然人人格利益,故判決賠償鄭某具有重要象徵意義的1元,賠禮道歉未予支持。宣判後,法官在線對當事人雙方進行了釋法答疑。
自9月28日挂牌收案至10月24日,廣州互聯網法院收到立案申請1163件,涉案標的超2600萬元,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件最多,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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