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6日電 題:債市統一執法旨在補短板防風險
新華社記者 劉開雄
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債券市場執法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明確指出,經國務院同意,證監會依法對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違法行為開展統一的執法工作。此舉旨在強化監管執法,加強協同配合,建立統一的債券市場執法機制。
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發展迅速,總體平穩規范。截至2018年10月末,債券市場余額達到83.8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三、亞洲第二,公司信用類債券余額位居全球第二、亞洲第一。
“很難想象如此龐大的債券市場如果沒有執法的全面覆蓋,會有什麼樣的後果。”證監會有關人士説,長期以來,相關部委一直都在探索、會商相關監管機制,此次意見發布是監管協作、共同合作的結果。
事實上,早在2012年,在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下,相關部委就加強債券市場跨市場監管執法達成初步共識並積極穩步推進相關工作。在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之後,從補齊監管短板、健全金融監管體係、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出發,由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等部委加快推動相關工作。
據了解,此次意見起草期間,監管部門多次向最高法等相關司法部門就債券市場統一執法的法律依據問題徵求意見。“現行的證券法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有明確的認定,並有相關的處罰內容,這為跨市場統一執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此次公布的意見內容也明確了證券法部分相關適用條款。
有監管部門相關人士透露,這次意見出臺是加強債券市場統籌,更好地加強監管合作的重要嘗試。“銀行間債券市場規模龐大,但目前以自律規范為主,對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作用仍有短板。所以,這次意見出臺是從補齊監管短板出發,實現監管全覆蓋,這對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具有現實的意義。”
根據意見,人民銀行、證監會、發展改革委繼續按現行職責分工做好債券市場行政監管。債券市場自律組織及其他市場參與機構做好自律管理等相關工作。這也就意味著“前端職責不變,後端統一執法”。
記者了解到,監管部門還將出臺相關細則,進一步明確統一執法的工作機制及細節,包括線索移交、案件會商、工作流程等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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