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危及公共安全“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或將入刑
2020-06-28 10:55:46 來源: 新華社“新華視點”微博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從六個方面修改補充刑法。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草案同時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操縱裝置,幹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與他人互毆,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相關新聞:

  侮辱、誹謗英烈行為擬規定為犯罪

  留守兒童親情缺失怎麼辦?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擬規定家長至少每月聯係一次

圖集
+1
【糾錯】 責任編輯: 焦鵬
危及公共安全“高空拋物”“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或將入刑-新華網
010020010010000000000000011100001126167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