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報道,近日,蘇州市的蘇城文明碼被標注“測試結束”。不久前,蘇州在“蘇城碼”APP(2.0版本)上推出了文明碼,稱之為全國首創,引發外界熱議。蘇州文明碼在功能介紹中,稱可作為警示和懲戒綜合文明指數低于下限人員的電子憑證,文明積分等級高的市民將可享受工作、生活、就業、學習、娛樂的優先和便利。這引起了網友的關注。
對此,蘇州市文明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外界之所以對文明碼有較大爭議,其實是對這個試行方案存在著一定的誤解,以及擔心公權力過度介入私人和道德領域。應當説,蘇州此次的出發點是好的,想利用數字科技將管理更上一個臺階,但在執行的過程中對問題的考慮不夠全面,以致于引發誤解。
一些網友的看法不無道理。當社會管理如此“精細”,把個人隱私置于放大鏡之下,用簡單的標準嚴格管理,是否有違法治精神?
法律是社會管理的標準底線,公共政策的出臺應當符合法治要求,具備確定性、可預期性、可實現性等基本法治特性。但是,此次蘇州文明碼的一些規定在這方面似乎欠缺了點。
其一,對隱私權的考慮不夠。的確,如今健康碼通行全國,對遏制新冠病毒的傳染起到很好的作用,但不等于説什麼事都需要弄個碼出來。蘇州之前出了個蘇城碼APP,後來又出了蘇康碼,如今又來了文明碼,數字化是好東西,但在相關的法律沒有健全之前,“碼”的使用不應過度,大數據是有使用邊界的,比如要尊重公民的隱私權。
其二,文明碼的“文明分”設計不夠客觀。按照設定,沒汽車的人文明分會比有汽車的人高,因為他們不需要開車所以不會在開車上被扣分。文明積分高的市民可享受工作、生活、就業、學習、娛樂的優先和便利,有何法律依據?是否有違社會公平?文明作為一種社會行為,不應當量化為簡單的積分,沒有任何一種完美的算法,能給一個人得出是否文明的總結。
公共政策理應法治化,可以補全公共政策的漏洞。公共政策是公共權力在政策領域的具體應用,需要有公共政策權力的合理約束和對公共政策程序的適當規定。比如,按照程序舉行聽證會,讓群眾參與公共政策的決策過程,畢竟鞋子是否舒服,只有穿鞋的人最清楚。
好在蘇州有關方面表態説:“我們也在反思,應該在測試前更多徵求各方面意見,且沒能在第一時間跟進進行充分解讀,導致了外界的誤解和誤讀。”這是一個好態度,希望以後出臺公共政策時,更加謹慎、更加具有法治精神。(項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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