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08-07-23 08:25:23) | 稿件來源:新華網內蒙古頻道 | 新華社7月22日電(記者湯計、劉曉莉)22日,備受外界關注的金鷹國際集團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細牛以及同夥田瑋(女)、徐冰等7人合同詐騙案在寧夏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王細牛先後使用了王細牛、王世偉、王亞偉、王偉、舒兵、鄭澤等6個身份,在各地進行詐騙。
檢方指控,從2001年9月至2007年,王細牛利用合同詐騙行為,在沒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的情形下,騙取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政府土地使用權以及相關被害人資金總價值17.58億元,數額特別巨大,已觸犯我國刑法。
1999年,王細牛利用西部政府招商引資、發展當地經濟的良好願望,向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大肆吹噓其“經濟實力”,與其洽談寧夏賓館改造項目。2000年9月,王細牛通過非法手段從湖北往河北石家莊市遷移虛假戶口,並改名“鄭澤”。並夥同田瑋出資1萬港幣在香港注冊成立了香港金鷹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屬于無辦公場所、無員工、無資金、無任何經營活動的“四無”公司),王自任香港金鷹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1年2月,鄭澤以“香港金鷹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身份與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寧夏賓館簽訂了引資改造寧夏賓館的合同,約定“香港金鷹公司”出資4.56億元人民幣,政府出地皮,改造賓館南側地段。同年7月21日,又簽訂了引資開發合同書,約定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寧夏政府提供建設用地,“香港金鷹公司”出資3.8億元,合作開發自治區政府周邊農場等地段。同年,鄭澤注冊成立了寧夏金鷹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1.8億元人民幣。截至2004年2月,鄭澤及其同夥通過重組公司等手段,隱瞞事實真相,騙取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總價值約2.07億元左右的土地使用權。
鄭澤以騙得的政府土地為資本,從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以工程招標為手段,騙取了32家投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等2065萬元。從2001年9月工程開工建設以來,鄭澤等人誘騙與工程商、材料供應商簽訂合同,但其並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結算,騙取149家工程款和材料款共計約3.8億元。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利用虛構貸款主體、房屋置換按揭等方式,騙取工商銀行寧夏分行東城區支行以及農業銀行寧夏分行新市區支行貸款共計約1.09億元。2004年8月至2007年2月,鄭澤等人利用商鋪租賃、轉委托經營、許諾高收益率等方式在寧夏非法集資約3.18億元。
2005年5月,鄭澤等7名犯罪嫌疑人利用同樣欺騙手段,向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政府稱自己“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承諾投入53億元建設“西北第一高樓”,合同詐騙呼和浩特市政府。同年6月9日,在呼和浩特市注冊成立了內蒙古金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炸掉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指揮大樓等建築,騙取了政府價值4.59億元的土地使用權。強行開工建設金鷹國際CBD項目(商務區),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實施合同詐騙行為,通過誘騙施工企業墊資、扣押施工單位招標保證金、銷售貴賓卡、拖欠材料貨款、非法集資等手段共騙取8.1億余元。
鄭澤等人的合同詐騙行為引起了中央和寧夏、內蒙古自治區等地的高度重視。2007年2月2日,鄭澤因涉嫌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刑事拘留,3月9日被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據了解,鄭澤合同詐騙案將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3天。(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