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遺留”逐年增多 國土部派人赴溫州指導
日前,溫州一批20年産權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地方政府要求續期須按房産價格三分之一繳費。這部分業主也因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而無法完成房屋的買賣過戶。
4月20日,國土資源部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國土資源部、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組成聯合調研組赴浙江省溫州市調研指導住宅土地使用權20年到期的延長問題。”溫州市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透露,該局已經針對溫州市區一部分因歷史原因劃定使用權為20年的住宅土地,制定了相應的解決對策,但目前只是初步草擬,政策內容需要上報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及國土部後,才能對外公布並實施。[點擊詳細]
北京土地使用權最快四年後到期? 七成上海老洋房需補繳土地出讓金
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沒有及時續期,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居民依然可以自動續住,但若接下來想要進行房産轉讓會比較麻煩,在關於這方面的規定不能明確的情況下,將影響市場對房地産市場的價值評估,這對買房投資者來説將是一個利空。據市國土資源局的一位相關工作人員説,目前還沒有聽説北京有這樣的案例,未來或許在2020年以後才會顯現出來。[點擊詳細]
“自動續期”該怎麼“續”?
深圳版:一次性補交基準地價35%
《深圳市到期房地産續期若干規定》中,對補交地價標準重新進行了劃定。補交地價數額為相應用途公告基準地價的35%,補交地價一次性交付。值得注意的是,這個35%的參照標準並不是按照目前的市場拍賣土地價格或者房價,而是基準地價。
所謂基準地價,是各種用途土地的使用權區域平均價格,是地價總體水平和變化趨勢的反映。簡單來説,基準地價就是土地的初始價,即土地在完成拆遷、平整等一級開發後,政府確定的平均價格。[點擊詳細]
消除居民房屋土地使用權焦慮
20年的問題解決了,還有70年的問題
雖然説新的商品房在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後,仍然有一個70年以後怎麼辦的問題,尤其是有的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還可能達不到70年,又當怎麼辦。
但是,不管怎麼説,商品房土地使用權的制度已經初步建立起來,接下來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某些具體問題予以進一步明確和解釋,而不要再對商品房土地使用權問題焦慮了。[點擊詳細]
新華時評:呼喚頂層設計
基層國土部門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無法可依、無章可循,不能辦理相關續期手續,給群眾帶來不便。儘管溫州出現的“到期房”總體量不大,但也關係到幾百戶家庭的切身利益,應當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並妥善解決。長遠看,量大面廣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問題,會在幾十年後集中出現。如果不未雨綢繆、提前進行頂層設計,有可能引發房主的不安。因此,用法律手段解決好這個問題越來越迫切了。[點擊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