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部署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央企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會議審議了《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這是多年來中央管理企業高管薪酬調整的一次大動作。這次薪酬制度改革,觸動利益最大的群體將是金融央企主要負責人。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日前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上指出,要從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出發,適應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和國有企業改革進程,逐步規范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實現薪酬水準適當、結構合理、管理規范、監督有效,對不合理的偏高、過高收入進行調整。不少網民認為,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的改革是一塊硬骨頭,應遵循政企分開思路。其中,政府任命的董事會出資人代表,薪酬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並參考經營狀況。央企、國企的職業經理人,聘任與薪酬均完全按照市場化的標準進行。[點擊詳細]

上市央企薪酬現兩極分化

央企高管薪酬作為社會公認的金飯碗和福利高地一直飽受市場的質疑。公開資訊顯示,以2012年為例,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公司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1.1萬元,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是4.7萬元,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是2.9萬元。央企薪酬怪象突出,最明顯的就是不同行業央企薪酬兩極分化頗為嚴重,既有中集集團總裁麥伯良近900萬的天價薪酬,也有樂凱膠片總經理鄭文耀8萬余元的“窮高管”混跡央企之列,自得其樂。[點擊詳細]

高管薪酬與業績不掛鉤

翻閱上市央企以往的年度報告,央企高管薪酬的另一大怪象就是,部分公司高管的薪酬的高低與公司業績無關。即便是公司出現大幅虧損,業績持續下滑,又或是在股東常年零分紅的尷尬局面下,高管依然穩如泰山,薪酬非但沒降,反而呈現跨越式增長。具體來看,表現最為極致的*ST大荒,2013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3.89億元,下滑幅度超三成。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3.77億元,業績下滑幅度達100.66%。但總經理賀天元2013年的薪酬漲幅竟高達2627%,達到54.55萬元。[點擊詳細]

向隱性“職務消費”穩準狠發力

央企負責人,通常被定義為“央企高管”,而在公司實際經營管理中,央企高管則成為“央企高官”的代名詞,最顯著的體現,即在央企高管多有著部級、局級職級分類,更有與各職級相應的薪酬工資待遇。因職設定的消費定額,即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所謂職務消費,更成為一個巨大的“黑洞”。中央明令提出要合理確定並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的履職待遇、業務支出,除了國家規定的履職待遇和符合財務制度規定標準的業務支出外,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對各種“零花錢”更是根除到底,態度之堅決、針對性之強,令人拭目以待。[點擊詳細]

央企高管或大幅降薪70%

由人社部牽頭、財政部等部委參與的對央企主要負責人的薪酬調整方案初稿已經草擬完畢並開始徵求意見。而這份計劃草案一個主要建議是,央企、國有金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薪酬將削減到現有薪酬的30%左右,削減後不能超過年薪60萬元。根據這樣的規定,平均薪酬較高的金融企業高管削減數額最大。[點擊詳細]

薪酬改革須防范暗度陳倉

既要規范“前門”,更要堵住“後門”與“側門”。央企高管的薪酬水準應由其經營業績和貢獻大小合理決定,讓有能力、能夠給企業發展帶來巨大效益的人才拿到相適應的薪酬,該高的適度高,該低就要低。同時,國企高管應盡快實現“去行政化”,回歸企業家本質。[點擊詳細]

國企高管薪酬不宜“一刀切”

原則上,對完全市場化的企業,且經營者是通過市場公開選聘的,就應該在薪酬管理方面由市場來決定。尤其是實行了混合所有制的企業,則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決定。對半市場化的企業,如果企業高管是通過市場選聘的,則按照市場化決定高管薪酬。如果是政府行政任命的,則要適當控制薪酬標準。對尚不能走市場化選聘之路,也不能完全接受市場競爭的企業,則應當嚴格按照國有企業管理的模式,參照市場化執行,且工資水準不能偏高。[點擊詳細]

【責任編輯】梁霄
01003009090000000000000001120000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