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男子攜20斤黃金被警方扣20年 法院認定賠償245萬
2017-01-28 08:36:11 來源: 新京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20年前,甘肅居民馬哈比攜近20斤黃金金條南下廣東,在返回甘肅途中,被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公安局以涉嫌走私黃金罪立案偵查,全部查扣。此間多年,隨國家政策調整,個人已能買賣黃金,但馬哈比多次討要未果。

  1月27日,新京報記者從該案代理律師張鐵雁處獲悉,廣東高院賠償委員會日前已作出國家賠償決定,確認將以2016年12月28日的黃金交售兌換價款賠償黃金,折價款近245萬元,目前賠償款尚未到手。

  近20斤黃金被警方扣押20年

  1996年2月,馬哈比將50條鑄有“利昌金舗”等字樣的金條,合計9350克,在廣州白雲國際機場辦理托運手續時,被安檢人員查獲並移交機場警方處理。

  機場警方以涉嫌走私黃金罪對此案立案偵查,全部扣押涉案黃金50條,並將馬哈比收容審查。

  同年4月,馬哈比交付保證金後取保候審。

  廣東高院認定按現價賠償近245萬

  2016年,馬哈比向廣東高院提出賠償申請。廣東高院賠償委員會于2016年12月28日出具國家賠償決定書,經審理查明,“賠償義務機關機場公安局應給付黃金9350克的相應賠償金給賠償請求人馬哈比。”

  決定書稱,賠償義務機關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應按決定作出之日中國人民銀行9350克黃金的交售兌換價款,給付賠償請求人馬哈比。

  代理該案的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鐵雁告訴新京報記者,決定當日,市場黃金價格為每克262元,以此折算,機場公安局應賠償馬哈比約2449700元。

  他説,目前該筆款項尚未到賬,馬哈比將盡快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支付申請。

  ■ 新聞回顧

  警方曾稱黃金兌換近89萬上繳財政

  新京報記者此前從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了解到,馬哈比私自購買黃金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公安局予以沒收。

  警方稱,按照該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已將沒收的黃金交售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市分行,交售兌換款886124.75元。同年9月5日,將涉案黃金交售款上繳財政。

  此後,隨著國家政策調整,個人已經可以收購、買賣黃金,馬哈比多次向機場警方索要黃金未果。

  2015年11月,馬哈比首次向廣東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提出國家賠償申請,對方表示願意賠償20年前的黃金交售兌換款,並支付該款項自1996年8月19日至賠償決定作出之日(2016年2月28日)的銀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約112萬元,合計共需支付約200萬元國家賠償金。

  此後,馬哈比向廣東省公安廳提出復議,得到相同結果的復議決定。(記者林斐然)

+1
【糾錯】 責任編輯: 李志強
相關新聞
新聞評論
    雞年春運貴州“六個雞”火車站爆紅網絡 曾默默無聞
    雞年春運貴州“六個雞”火車站爆紅網絡 曾默默無聞
    特朗普“造墻令”重創墨美關係
    特朗普“造墻令”重創墨美關係
    紅紅火火迎新春
    紅紅火火迎新春
    【圖片故事】600秒的團聚
    【圖片故事】600秒的團聚
    01002002012000000000000001110619112038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