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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站的“土皇帝”:擅自降低處罰標準
2017-12-07 15:41:05 來源: 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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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國慶節本是舉家歡慶、親朋歡聚的日子,可2017年國慶節前夕,河南省西平縣公路局出山超限檢測站原站長楊勇卻得到一份因漏罪經檢察機關公訴後的判決書,楊勇犯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與前罪貪污罪、受賄罪的刑罰有期徒刑九個月合並,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説楊勇是超限檢測站的“土皇帝”,一點也不過分。如今公路運輸事業蓬勃發展,建在國家重要公路上的超限檢測站的權力不小,而楊勇在站裏説一不二,自己任命站裏的幾個隊長不説,對于超限的過往車輛,罰不罰、罰多少,也是他一人説了算。他説不罰就不罰,説少罰就少罰。

  楊勇經常召集站裏人員開會,置國家法律和政府制定的罰款標準于不顧,私自降低處罰標準。他常説:“按照我定的標準處罰,出了問題我負責,不按照我説的去處罰,出了事個人負責。”結果,本來該罰三五千甚至上萬元的車輛,楊勇一句話,一兩百元也能過關。在這樣的背景下,在超限站附近,衍生了一支專門帶領外地超載車輛過站的掮客,從中賺取了不菲的錢財。當然,發大財的是楊勇,眾多掮客的“溪流”都流向他這片“大海”。

  在其他事項上撈錢,楊勇也不含糊。2013年1月,出山超限檢測站以每月1.2萬元的費用租了一部液態挖掘機。在3年時間內,他多次截留租賃費用共計8.3萬元。2015年1月,他又夥同一名副站長向經營砂石生意的趙某索要現金1萬元。半年後,他又接受趙某提供旅遊費用5000元。

  河南省西平縣檢察院指控,楊勇在擔任站長期間,超越職權,擅自降低國家規定的處罰標準,夥同其手下劉某、周某、潘某、李某等4名隊長濫用職權,導致國家遭受1998萬余元的經濟損失。劉某等4人也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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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成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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