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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轄區企業違規收取讚助費 浙江臺州10名幹部受處分
2018-12-26 07:51:11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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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浙江省臺州市路橋區新橋鎮紀委通報了該鎮十甲陳村10名村幹部,向轄區內26家企業違規收取23余萬元讚助費而被處分的事件。

  今年下半年,路橋區委第二巡察組進駐到新橋鎮黨委。在延伸巡察中,數十張抬頭分別為十甲陳村、XX企業,名稱為“讚助費”的發票,引起了巡察人員的注意。

  何為讚助費?為何會有讚助費?讚助費又流向了哪裏?巡察組立刻將這一問題線索移交給新橋鎮紀委。

  經查,2017年重陽節前夕,新上任的十甲陳村班子想著好好亮個相,于是籌劃著借節日之名,給村裏老人辦一場隆重的敬老節。可辦酒、發補貼,樣樣都要錢,粗略算下來得20多萬元。

  村裏財政支出本就捉襟見肘,再加上剛建了農村文化禮堂、修繕了綜治中心,賬目余額更是“幹癟癟”。老人過節的錢要從哪裏來?

  就在村班子都愁著“無米之炊”時,村委會主任鄭永靈在村班子會上大膽提議:“我們村有工業園區,企業這麼多,按每畝800元左右的標準跟企業‘意思意思’,估計就不會用到村裏的錢了。”

  對此,有人表示反對:“向企業收錢,不是增加了企業負擔?!”

  但在鄭永靈的堅持和“骨感”的村財政收入面前,村班子還是通過了提議,決定按800元至1000元/畝的標準,向村內26家企業攤派收取敬老節讚助費。

  為了順利收取到最多的讚助費,村班子根據誰與企業更熟識、更能説上話,把“責任”落實到個人。上企業時還帶上蓋有村委會公章的收據,確保錢款“一步到位”。

  最終,十甲陳村委會共向26家企業收取了234680元,所得款項經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賬戶轉到老人協會賬戶,用于發放老人節福利補助及辦酒吃喝。

  一邊是村班子“變相收錢”,一邊是企業“心甘情願”交錢,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樣“打”與“被打”的怪現象?

  在這20多萬元的讚助費中“貢獻”了5%的一企業主透露,企業在村裏,平時最直接接觸到的就是村裏的“官”,很多小事都需要村幹部出面幫忙協調。因此,盡管知道是不合理的收費,也只能盡可能滿足,“大家都是有苦不敢言。”

  “對鄭永靈同志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黨支部書記陳妙福同志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負有監督責任的原黨支部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林仙壽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鄭菊青等7名相關人員誡勉談話的處理。”當得知他們因這次讚助費“栽”了的時候,這位企業主不禁表示:“巡察就該巡到底,這不僅是給他們10個人的一劑‘警醒藥’,肯定能警示一片。”

  企業是社會財富的主要創造者,臺州市各級黨委政府全面推行“媽媽式”服務,就是要為企業提供情感上暖心、行動上貼心、措施上用心、機制上順心、關係上無私心的服務,推動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而十甲陳村委會向企業收取讚助費的行為,與“媽媽式”服務背道而馳,損害企業利益,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

  “當時覺得沒有公款私用就應該沒什麼問題,所以我也沒有阻止村班子去收取讚助費。”面對一紙處分決定,陳妙福懺悔道:“從小的方面來説,加重了企業負擔;從大的方面來説,是全區、全市推動民營企業高質量發展的反面典型。都是我平時對黨紀法規學習不夠,對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亂決策、亂拍板,後果是嚴重的。”

  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查處破壞營商環境問題也是紀委的職責,不管案件大小,無論涉及到誰,我們都會一查到底,責無旁貸當好民營企業發展的‘護航員’,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楊文佳 浙江省紀委監委 顏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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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李志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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