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貴陽市八旬老人雷月琴有個“寶貝”一直放在身邊:她用7年時間一筆一劃繪制出的6張貴陽市南明河治污地圖。
紅色的圓圈圈出重點河流污染源、黑色標出河流地名標識,這6張地圖詳細記載了從1994年至2015年貴陽市南明河的治污歷程。
1984年,這位老人從貴陽市物資回收公司辦了提前退休手續後,就開始行走于南明河兩岸,守護她心中的母親河,至今已是33年。
畢節市大方縣光華村老支書羅光賢有一個光榮的稱號:“民間河長”。
2013年,羅光賢牽頭把赤水河上遊格裏河支流7個鄉鎮27個村的村支書和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請到光華村,召開聯席會議,自發組織保護流經村莊的母親河。
源起兩處,初心卻驚人的一致。
為了心中的母親河,普通市民雷月琴和最基層的村幹部羅光賢用實際行動,踐行“綠色發展,人人擔當”的護河愛河理念。
民間環保衛士用行動守護自己心中的綠色家園夢,而生態文明制度的改革創新為老百姓守護碧水藍天。
多措並舉,源頭把控,不讓一滴廢水入河,貴州不斷加強水資源管理立法。
相繼出臺《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貴州省水土保持條例》、《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等一係列地方性水資源管理法規。
率先將河長制寫進《貴州省水資源保護條例》,將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為確保法律法規執行到位,貴州創新思路,把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起來,讓環境執法有了“鋼牙利齒”。
2014年4月,貴州率先在全國省級層面同時挂牌成立“貴州省公安廳生態環境安全保衛總隊”、“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保護檢察處”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生態環境保護審判庭”,通過司法聯動、政企聯督,確保環境問題落實整改。
與此同時,貴州建立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將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結果作為政府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同志綜合考評的重要依據,成為考核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指標。
烏江是貴州的母親河。
2009年3月,烏江渡電廠大壩下遊河段被大量肥皂水般的白色污水掩蓋。經過查證,一處被標注為烏江34號泉眼的岩溶泉被迅速找到,總磷、氟化物重度超標污染泉水從這裏涌出,流入滾滾烏江。
為治理烏江34號泉眼,開磷控股集團投入了近5億元,建立污水處理係統。
每天,從34號泉眼涌出的高濃度含磷泉水被抽出後,經過中和池、熟化池、沉淀池、過濾池等環節處理達標。
開磷控股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何剛表示,發展首先要有生態效益,其次才能考慮經濟效益,開磷治理烏江的投入只會增多,絕不會減少。
為了貴州的母親河,2014年8月,貴州烏江流域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正式啟動,政府和相關部門聯手,集中整治煤礦和磷化工企業污染,在烏江流域內建成投運92座污水處理廠,極大地改善了烏江流域的水質。
依法“管”水才能長治久安。
2007年11月20日,全國首家環保法庭──清鎮市環保法庭成立,統一審理和執行涉及主要飲用水源地紅楓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庫“兩湖一庫”的環境保護、管理、侵權等民事、行政案件及相關案件。其誕生後不到10個月的時間內,就受理各類環保案件近90件。
目前,貴州已設立5個基層法院環保法庭、4個中級法院環保法庭、省高級法院1個環保法庭共計10個環保法庭,跨地級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全省環保案件。
同時,貴州提出構想,以地級行政區劃為單位,在各中級法院普遍設立專門的環保庭,同時視情況指定該行政轄區內的1至3家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環保庭,形成專門化環保審判格局,成為貴州生態文明建設司法戰線上的生力軍。
今年6月2日,《2016年貴州省環境狀況公報》發布,96%的河流監測斷面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84%的湖庫監測垂線達到Ⅲ類及以上水質;14個河流出境斷面繼續保持Ⅲ類及以上水質;9個中心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繼續保持100%。
如今,在雷月琴建議下創建的貴陽市全民“認領”河流保護模式,已有400多名市民加入護水行列;而在大方縣光華村,自發保護格裏河的村民,已從最初的27人發展到現在的127人。
為了心中的母親河,貴州用實實在在的行動,守護著每一條溝渠、每一條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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