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南京中山北路101號,是原國民政府最高法院的舊址,不少南京市民稱它為“101號大院”。國民政府最高法院成立于1928年11月。1937年12月日本攻佔南京後,該院西遷,最高法院檔案管理處設立于武昌,後又繼續西遷,和南京國民政府同時遷往重慶,直至抗戰勝利後還都南京,遷回中山北路原址辦公。1949年4月,它結束了自己的使命。在1950年9月至1967年3月,這裏為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院址。1992年,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被列為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2001年7月,又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但最近,有市民反映,現在這個101號大院裏非常混亂,不僅成了各種公司的辦公駐地,內部也年久失修、破敗不堪,令人擔憂。
走入中山北路101號大院,原民國政府最高法院的黃色“山”字型的主建築映入眼簾。這座由民國建築大師過養默設計的大院,始建于1932年7月。"山"字型的結構象徵著執法如山。2001年,鑒于國民政府最高法院舊址的獨特價值,它被升格為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
如今,這座全國文保單位的外部,卻挂上了不少廣告牌。旅館、畫室、復印店、辦公室遍布在大院裏,破壞了這座建築應有的歷史氣息。
南京市民告訴記者,“101號大院”單位居多,住家很少,辦公或者是一些比較有文化性的東西,對損壞性來説應該還好,食堂油煙之類的可能損壞性會大一些。
主建築的內部,共有276間辦公用房,是清一色的西方現代派風格。現在卻是一派繁忙的商務辦公景象,每一層樓,公司展窗、牌匾、宣傳欄挂滿了墻壁。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建築裏漆紅色的木質樓梯多處腐朽、損壞,墻壁也出現多處開裂。知情市民表示,這裏在幾年前就被出租給數十家公司辦公了。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為何成了“寫字樓”呢?南京市鼓樓區文化局工作人員表示,這座建築的産權單位是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規定,在不改變建築物結構的情況下,産權單位可以決定其用途。不過,進駐“101號大院”的企業和辦公人員過多,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築的老化和破損有影響。
南京市鼓樓區文化局文物保護科工作人員説,“去巡查了,第一沒有發現被破壞的現象,第二也要求他們産權單位對他們有保護的責任和義務的,沒有一點點破壞是不可能的,畢竟走來走去,樓梯什麼的也會有影響。”
這位工作人員承諾,針對“101號大院”內部樓梯和墻壁的破損問題,他們近期會盡快啟動修護。之後,他們會和産權單位溝通協商,拿出合理的方案,早日讓承租企業和人員搬離,還“101大院”本來的風貌。“比如説合同到期了,就不要再租出去了,慢慢的進行回收,你説人家租了三年你讓人家用一年就收掉,這個確實作為我們也是沒有這個權利的。”
其實早在2012年5月,“101號大院”就因為違建和管理混亂問題,被國家文物局下發督辦件,要求立即整改。上世紀60年代,為了解決住房問題,這個院落變成了辦公大樓加住戶。在南京市文廣新局的一份調查報告上寫著,原樓高3層,其中中間後部為兩層,上世紀60年代,南、北、中間的後樓各加蓋1層,加蓋部分確屬違章建築,到此次調查時,南、北後樓的違章建築已經拆除。除了違建,這份報告説,該建築目前使用單位較多,也存在對外出租的情況,整幢建築內人員情況復雜,電路老化,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同時,建築已經建成使用80年,房屋整體結構老化嚴重,存在木質構建腐朽、墻體開裂等現象。
如今,五年多過去了,違建問題有所好轉,但院內卻更加混亂不堪。我們也希望産權單位和文物保護部門能夠盡快拿出整改的方案,還這個全國文物保護單位原有的容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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