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彭妍
今年5月11日,中國保監會下發 《關于規范人身保險公司産品開發設計行為的通知》(保監人身險〔2017〕134號,簡稱“134號文”),要求保險公司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如今,距離保監會“134號文”正式實施僅剩下不到半個月時間,銀行代銷保險産品情況如何?《證券日報》記者近日走訪北京地區部分銀行發現,即將下架,理財經理建議,“抓緊購買”。
“目前,很多保險産品已經沒有銷售額度,快速返還年金、高額返還年金、附加萬能賬戶也即將成為歷史,有機會買就趕緊買吧。”北京地區某國有大行網點的一位理財經理告訴本報記者。
“134號文”的核心內容主要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兩全保險産品、年金保險産品,首次生存保險金給付應在保單生效滿5年之後,且每年給付或部分領取比例不得超過已交保險費的20%;二是萬能型保險産品、投資連結型保險産品設計應提供不定期、不定額追加保險費,靈活調整保險金額等功能。保險公司不得以附加險形式設計萬能型保險産品或投資連結型保險産品。
此前,快速返還年金保險、高額返還年金保險、年金保險附加萬能險的一直是銀保渠道的銷售“大熱門”。隨著10月1日節點的來臨,各家險企需在此前完成自查並下架違規産品。
本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目前,市場上有部分年金産品為了提升吸引力,做到了隨繳隨返,繳費當年,就給予一定比例的返還。
一家國有大行的客戶經理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則表示,“134號文”將促使市場上一些年金保險、兩全保險産品下架,生效即返還的、一周年即返還的、返還力度大于已交保費20%的産品,10月1日前都需要修改條款,重新進行報備。
“萬能險、投連險只能作為獨立險種銷售,不能附加了。”上述客戶經理指出,目前市面上中小險企的主打産品當中,有一些是以“一個主險+萬能型附加險”形式存在的。
《證券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保險市場上最主流的保險産品,都是通過年金保險附加萬能賬戶來實現的,年金險、分紅險每年都會返還現金,一般這些現金都是進入附加的萬能賬戶的進行二次復利生息的。
“134號文”直接説明了年金險要專注保證長期利益,短期高額的返還利益將不再存在,而且年金險將不再附加萬能險或投連險。
在另一家國有大行的支行網點,該行的理財經理向本報記者推薦了兩款熱賣産品。其中一款每年投入一次,連續存三年,從第一年開始返還首保費的6%的年金,以後每年遞增1%,返還遞增至12%,共計返還年金15次,滿期15年返還本金,保證年化收益4.4%,目前收益高達5.18%。如果按照每份保費10萬元計算,這款保險在合同生效的第一年末就可返還6000元的年金,據該行的理財經理介紹,這款産品因“年年返還”很受歡迎,而且附加萬能帳戶,最低利率2.5%,目前結算利率4.8%,這款産品9月20日當天就要停售了。另一款是年金産品,據了解,該款産品也即將在月底前停售。
某股份制銀行理財經理對本報記者表示:“受‘134號文’影響最大的要屬保險公司的年金理財類産品,前段時間幾款很暢銷的年金險早已停售。根據要求,銀保産品要還原保障本質,10月1日後將會有新的産品來替代,要買的話得趕緊下手。”
-
耶魯大學教授:中國教育不轉型,大多數孩子只能賣苦力
2017-09-19 08:40:16
-
一種反向思考,中國大城市的人口真的還不夠多
2017-09-19 08:40:16
-
為什麼極優秀的中國學子到國外脫穎而出的非常少?
2017-09-19 08:40:16
-
雷曼破産九周年:全球金融監管放松需要三思而後行
2017-09-18 08:39:04
-
梁建章:東北最需要的是“産人”政策
2017-09-18 08:3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