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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對話]驢友“玩戶外”亟待構建專業培訓平臺

2012年12月24日 17:32:31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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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記者 姜春媛 陳元

    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全國多個城市氣溫創新低,來自北京的兩名驢友在河北靈山景區登山失蹤的消息在寒冬裏格外牽引人心。北京消防官方微博23日14:10發布消息稱,23日13點34分,經河北警方確認,2名受困驢友不幸遇難。

    兩個生命驟然消失,在為之嘆息的同時,類似事件被細心的網友翻出:2012年12月,三亞一對情侶翻山越嶺誤闖軍事禁區的海灘“看風景被困峭壁,經17小時努力兩人終被營救;2012年1月,4名擅自進入賀蘭山自然保護區的登山愛好者在被困約25小時後被救出:2011年,9名“驢友”違規穿越四姑娘山被困,上千人參與搜尋……

    近年來,以“走出城市、走進自然”為特點的登山戶外運動越來越受到青睞,“驢友”“背包客”等名詞也成為“健康休閒”“時尚生活”的代名詞。但與此同時,一些戶外運動愛好者缺乏足夠經驗知識,相關法規相應滯後,管理歸口不明,頻頻發生的登山戶外運動事故亟待引起人們的重視。

   救援者説:有備才能無患

   對話人物:北極熊 北京紅十字藍天救援隊後勤部部長,靈山救援行動主要參與者

    我是周五(22日)下午接到求助信息的,同去的還有別的救援隊以及河北、北京兩地警方。山上氣溫達零下25℃,積雪約50厘米深,風力達到7級,救援環境十分惡劣。

    以前我們也經常遇到驢友被困求助的情況,但這次氣候條件確實惡劣,加上兩名遇難者在登山時缺乏足夠的裝備和食物供給,對個人的身體素質也做了過高的判斷,才出現了這樣的悲劇。很可惜。

    給驢友一些具體建議:一是做好準備工作,除了專業的戶外運動裝備,還要準備好地圖、通訊設備、備用電池、高熱量食品等。在寒冷天氣中,應攜帶火柴等取火設備,雖然現在禁止攜帶火種上山,但在極端情況下可以用來取暖。二是對天氣氣候條件要有足夠的預判。三是對個人的身體情況要有客觀的判斷,不能逞強好勝。

    探險專家説:亟需構建戶外專業培訓平臺

    對話人物:張樹義 中國科學探險協會副主席、教授

    今年戶外運動傷亡事件很多,遠高于往年的平均值。這一方面説明公眾有越來越多“玩戶外”需求;另一方面也説明戶外旅行的組織者和領隊還需要更多的經驗和係統的培訓。

    目前在很常見的情況是一些人去過幾次某個地方,就作為領隊帶別人去。從科學的角度,這是不允許的,戶外探險的組織者和領隊必須經過係統培訓,掌握大量戶外知識、技能和經驗。應該説,很多戶外運動傷亡事件都和組織、領隊的經驗、技能、知識不足有關。如果行業規范起來,那麼多數事故的傷亡是可以避免的。

    我認為,政府方面應發揮行業指導的作用,把具體事務交給社團組織和企業來做;對于組織者不光要求技術和經驗,還應包括管理層面,也需要大量科學知識作為支撐。我國還沒有形成這樣一個健全的戶外專業培訓國家級平臺。

    就救援而言,規范的政府救援體係和民間救援組織二者應該並存。隨著經濟發展,救援體係一定會得到同步的發展。

    我建議,一般驢友“玩戶外”還是應該以休閒、交友、求知為主,以親近大自然為主要目的,不建議以徵服大自然、攻克難關為目標。

    法律專家説:驢友自助遊存法律盲區

   對話人物:孟慶泉 江西聯創律師事務所律師

    我國當前對于旅遊業管理及其糾紛處理的主要法律依據是: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條例》、2009年5月3日起施行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現在很多驢友俱樂部組織驢友進行野外旅遊、探險,從法律方面講,沒有直接的法律規定和界定。

     野外旅遊、探險活動,可以界定為自助遊,即指旅遊愛好者為了休閒放松,在沒有旅行社組織和導遊陪同的前提下完全自主安排旅遊活動的一種旅遊方式。這是《旅行社條例》規范以外的民事法律行為,屬于民法調整范疇。對于因驢友行動造成人員傷亡的爭議、糾紛,在司法實踐中,主要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法規。

    一般來説,此類自助遊是驢友為增進私人友誼而實施的行為,驢友之間並不負有法定或約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在現有法律體係、框架下,利用公平責任或合同責任處理驢友意外事故責任問題缺乏法理上的依據,故而唯有自冒風險規則是較為合理的解決方式。我認為,排除組織者利益因素,驢友俱樂部及其驢友因驢友行動造成人員傷亡的爭議、糾紛,應當主要按照自冒風險、自擔責任的原則處理。

    對話人物:肖文彬 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律師

    對于造成人員傷亡的驢友行動,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買門票進入景區的,票裏通常包含了意外傷害保險,一旦遇險遊客可以獲得一定賠償;如果不買票出事後一般只能自負責任(當然,驢友自己購買了旅遊意外險除外)。不過,即便是逃票,如果驢友因為景區內一些公共設施受到了傷害,景區也要承擔責任。

    一般驢友出行都是自費,組織者不收取費用,所以很難讓組織者或其他驢友承擔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組織者或者驢友有過失,法院對于這種情況,多以公平原則要求組織者分擔一部分民事責任。

    網友説:敬畏自然不是一句空話

    @南京驢友陳寶龍:出行時新人一定要和老驢走一起,畢竟老驢有經驗,有裝備。新人最好從幾百的開始訓練,做準備,再去挑戰高難度 而不是一來就挑戰具有難度的線路。 

    @Vihike:【教訓】再次提醒各位戶外玩家,外出活動務必安全第一,切莫和老天較勁,大家是出去玩的,不是去玩命的。

    @飛過人間01一聲嘆息~願他們走好~~~敬畏自然不是一句空話~

    @行走DE兔子挑戰極限的前提,是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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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陳元 ) 【字號: 】【打印】【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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