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美這回事總是會讓人不懷好意地想起古時候皇帝選妃子,碰到昏君是每年都會規定一段時間不準婚嫁,專門派人去民間、大臣家裏搜羅漂亮女人送到宮裏。不同的是,那時候選的是專門伺候皇帝的。在新時代選美卻是為了展示女性魅力的。但是不得不説,時代越發展,選美卻越來越變味。當選美變成一種五十步笑百步的“底線比拼”,而公眾又拿出類似緝毒犬的嗅覺對待佳麗,基本上,選美就可以轉型成“達人秀”了。這不是經濟危機下的“心態平和”,也不是整容的尖端科技又有了新突破,而是近半年各地冒出來的“奇峰險壑”的佳麗,磨平了大眾揮斥方遒、激濁揚清的審美銳氣。 …[詳細] |
| 安徽省社科院著名社會科學家王開玉説,當下社會上風行各式各樣的“選美”比賽,但是“選美”也應該分分類:“生活當中大家都追求美,但給社會大眾一個美的感受不應當僅僅美在表面上。如果是服務行業的選美,更應該綜合考量整體素質和心理素質,以及專業技能、特長和知識面,這是美在行業上的選美。但遺憾的是,現在社會的‘評美’卻常常是本末倒置的,流行‘人造美’,然後推銷給社會接受。” …[詳細] |
| 承辦一場選美比賽,最重要的是拉到重量級的讚助商,畢竟一場選美比賽花錢的地方主要是舉辦賽事以及上交給總賽區的承辦費,所有這些加起來成本費一般一百萬到一百五十萬元間,如果讚助商能夠給到200萬元,那麼承辦商就有不少油水。這也是目前全國各地有那麼多混亂的選美比賽的原因,承辦商想賺錢的話自然要找更多的讚助商,讚助商除了要圖一個廣告效應外,也會有一些其他要求,比如推薦幾個自己比較認同的美女。這自然又在另一面造成了參加選美的美女質量參差不齊。 …[詳細] |
| 從本質上説,選美就是一種商業噱頭,而非奧運會那樣的賽事,講什麼“費厄潑賴”。在體育賽場上,選手比的是速度、力量與動作準確性,是可以量化的,因而是客觀的,自然是公平的。但把一群女人拿來進行比較鑒別,所謂美醜,不過是男權社會趣味的投射,而非所謂美艷程度的排序。在這裏,標準與價值觀是衝突的,比如我們挂在嘴邊的是“人美,心靈更美”,但選美大賽卻要選手穿上“三點式”,實際上“心靈美”不算數了。而這些大跌眼鏡只是選美潛規則的“冰山一角”。向國外的組委會交點錢就獲得主辦權,甚至在香港注冊一個組委會公司也行,再到處拉讚助,導致選美活動魚龍混雜。承包重慶國際小姐選美的公司注冊資金僅300萬元,辦公室只有4臺電腦。讓人驚訝的是,活動讚助商可以完全決定比賽結果,指定三強甚至十強。如此,有何規則可言? …[詳細] |
| 商業化運作選美,也不是什麼洪水猛獸,發源于西方的時尚選美也基本都是商業運作。只是,在炒作、浮躁之氣彌漫的環境中,所謂商業運作往往就變了味,金錢、權力等等因素總在其中或者邊緣徘徊。選美比賽本是一種舶來的時尚文化,西方財團財大氣粗,也未見在此方面不講“商業倫理”。是以,在我們這裏,選美比賽務請拒絕醜陋推手,否則,時尚文化就會變成糟粕文化,大眾文化就會異化為小眾遊戲。當然,單靠商業運作的選美比賽的自律,拒絕醜陋推手顯得並不現實。一方面,賽事組織者需要聘請第三方監督,以增強自身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有關部門在必要的時候需要介入,不是以審美養眼或者介入民間活動的名義,而是以盯緊商業賄賂和公權失范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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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眾參與度不高的選美活動,不透明的選美機制,無法享有獨立選擇權的評委,這加快了選美朝著無人問津的方向墮落。人們喜歡真正的、不摻假的、公正的美,反感一切被權欲控制的評選行為。選美難以服眾,和評選結果本身有關,也和人們對多數評選抱有質疑和警惕心理有關。 …[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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