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照片,重慶,2015年3月27日 重慶雲陽盜賣三峽文物案宣判 4名被告人獲刑這是一張拼版照片:2015年3月27日,被告人在法庭宣判現場聽取判決結果(上圖);2014年10月31日,公安人員在案件偵查階段對文物進行測量、登記取證(下圖)。 3月27日,重慶市雲陽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私自盜取、販賣三峽庫區珍貴文物案一審公開宣判。其中,王躍峰、黎建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5萬元;張啟渝、遊明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5萬元。王躍峰、黎建、張啟渝違法所得人民幣各40萬元予以追繳;公安機關依法扣押的青銅馬予以沒收,上繳國庫,移交到文物主管部門保存利用。 2011年4月,被告人王躍峰、黎建、張啟渝結夥盜掘雲陽縣復興場鎮外江灘邊一古墓,獲取墓葬中青銅馬一匹,3人將該大銅馬以120萬元地下交易給文物走私人員遊明,各分贓款40萬元。2014年7月23日,遊明在販賣銅馬的過程中人贓俱獲。經鑒定,該銅馬出土于東漢古墓,馬長96厘米,寬25厘米,高89厘米,屬國家二級保護文物。新華社發(饒國君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