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虛報瞞報票房擬按倍計罰 提出 “堅持德藝雙馨”
對虛報瞞報票房的懲處,力度可能進一步加大。昨天上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三審明確: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最高可處以違法所得金額五倍的罰款。
昨天,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召開,電影産業促進法第三次提請審議。今年8月提請審議的二審稿,明確了虛報瞞報票房收入的法律責任,但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部門提出,目前的規定處罰力度不夠,應將罰款數額與造假金額挂鉤,實行按倍計罰。
因此,草案三審稿增加了相應規定,修改後的條款為:“未如實統計電影銷售收入或者未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數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此外,記者注意到,有關演員應德藝雙馨的表述也有變化。草案二審稿提出:“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加強自律,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在三審稿中,“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修改為“堅持德藝雙馨”。
■委員觀點
1票房造假“違法所得”如何界定
昨天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電影産業促進法草案三審稿進行了分組審議,部分委員對票房造假按倍計罰制度提出疑問:“違法所得”是指什麼?
楊衛委員説,草案三審稿規定,違法所得要處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但是,統計數據不真實,很難確定違法所得是多少。如果一部電影虛報了一千萬的票房,這一千萬是他的虛報額,這裏的“違法所得”是什麼?對這種情況,應該選擇更合適的語言來表達。
姚勝委員也認為,“違法所得”的提法值得斟酌,其中可能有多報的也可能有少報的,但其所得可能都是合法的。
姚建民代表提出,對票房造假,只做原則性規定就可以了。
呂薇委員提出,對虛報票房誤導觀眾,有很多其他法律法規解決,比如,多報了收稅就是了,如果少報了稅務部門可以查偷稅漏稅;如果做虛假廣告,有廣告法。草案二審稿特別強調要如實統計電影收入,這是一個長期的問題,還是一個短期的問題?“其他行業也會有類似的情況,我認為這不屬于電影産業促進法裏面的內容。”
2編劇攝影也要德藝雙馨
楊衛委員認為,“演員、導演等電影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德藝雙馨”這條規定不全面,實際上電影從業人員不光是演員和導演,還有編劇、攝影等等,對他們也應有德藝雙馨的要求。
所以建議“演員、導演等”這五個字加一個頓號也可以不要了,即建議改為“電影從業人員應該堅持德藝雙馨”。
呂彩霞委員建議,將“堅持德藝雙馨”改為“努力達到德藝雙馨”,因為德藝雙馨比一般的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等是一個更高的追求目標,必須通過個人的道德修養和藝術奮鬥才能達到。
姚建年委員建議,對一線演員片酬過高的問題應當加以重視,尤其是對片酬標準的制定、片酬的管理、片酬收入的稅收問題進行認真的研究,並且加入本法。
3網絡電影應該納入監管
孫志軍委員建議,網絡電影應該納入法律。目前,網絡電影發展速度非常快,據不完全統計,去年網絡電影400部左右,今年1至9月份已經達到2000部。絕對數量和增長速度遠遠超過了傳統電影,影響也迅速擴大,都是有故事情節、有導演、有編劇、有演員的電影。
孫志軍説,目前的網絡電影很大一部分成本低、制作粗糙,其中黑幫打鬥、恐怖、封建迷信、校園暴
力、同性戀、軟性色情等噱頭,通過片面渲染社會陰暗面,賺取點擊率的不在少數,存在負面影響,社會廣泛關注,業界也反響強烈。網絡電影與本法所稱的電影在技術上並無本質差距,有必要列入電影産業促進法規范。就市場公平機制來説,傳統電影必須獲得公映許可證方可在影院放映和傳播;網絡電影自審自播,處于無序發展狀態,對守法拍攝的影院電影也是不公平的。
列席會議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尹漢寧也建議把網絡電影納入法律調節的范圍。他認為,網絡電影現在已經是電影産業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傳播方式之廣、受眾人數之多,超過了傳統的放映方式,一樣有內容問題,一樣有思想性、藝術性的問題。
孫志軍建議,在草案三審稿附則部分增加一條:“採用與電影相同方式進行拍攝和制作,專門用于網絡傳播的網絡電影,對其攝制,參加電影節展等活動的管理,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
尹漢寧和龔建明委員則建議,在第2條第2款後面做一些修改,也就是修改“用于電影院等固定放映場所或者流動放映設施公開放映的作品”這句話,改成“用于電影院等固定放映場所、流動放映設備及網絡公開放映的作品”,或者“在相應的場所利用放映設施放映的作品”。(記者沙雪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