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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與醫療保險合並實施 生育保險咋調整
2017-05-03 07:31:07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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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試點方案》,提出按照保留險種、保障待遇、統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開展兩項保險合並實施試點。試點在2017年6月底前啟動,試點期限為1年左右。

  在不少媽媽正準備迎接兩孩的時候,生育保險政策的這一變化引發不少關注。生育保險政策的調整,將怎樣影響職工所享受的待遇?在全面兩孩後,生育保險能起到多大的保障?

  並非取消險種,享受待遇不變

  “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並實施,不影響生育保險待遇水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醫療保險司副司長顏清輝的這番表示,給參保者吃了定心丸。

  試點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並實施,主要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運行成本。顏清輝解釋説:一來,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在醫療服務項目上有共通之處,特別是在醫療待遇支付上有很大共性;二來,兩險的管理服務基本一致, 執行統一的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統一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范圍,使用同一信息係統平臺,具備合並實施的條件。

  顏清輝表示,兩險合並實施後,統一參保登記、統一基金徵繳、統一醫療服務管理、統一經辦和信息服務,這將有利于提高徵繳效率、整合醫療服務管理資源和經辦服務力量、提升經辦服務能力,能夠為職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

  “合並實施,不等于從此沒有生育保險了。”顏清輝強調,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相比,有著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生育保險具有維護女性平等就業權益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獨特功能;生育保險費用無須個人繳納,體現了雇主責任;生育保險待遇除了醫療費外,還有生育津貼,這些都是其他險種不能代替的。生育保險作為一項社會保險險種,將繼續保留。

  因此,此次合並實施試點,不涉及生育保險待遇政策的調整,職工生育期間生育保險待遇也不會變,更不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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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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