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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銀川6月27日電 (記者朱磊)寧夏回族自治區日前出臺《自治區公安廳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從即日起,公安隊伍中在其位不謀其職的幹部將面臨降級,而凡是表現優秀的非領導職務幹部可提拔到領導崗位上來。
《辦法》明確,對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堅決執行公安廳黨委決策部署、民警和群眾意見較大的;不能認真履行“一崗雙責”,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管理不嚴格,造成班子軟弱渙散、隊伍紀律松散、工作拖拉、經常發生問題等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將面臨降級。在“上”的方面,《辦法》要求,對工作敢于擔當、認真負責的優秀年輕幹部、各年齡段各職務層級幹部的培養選拔使用和特別優秀幹部破格提拔使用等均作了具體條款規定和情形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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