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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將家暴者掃地出門

2016年03月02日 16:33:52 來源: 新華社

  新華社柏林3月1日電(記者唐志強)德國反家暴法中有一項重要原則:“誰施暴,誰離開”,即施以家暴的一方會被趕出家門,並被禁止靠近、糾纏受害者。

  家暴在德國是各界重視的社會問題,大部分受害者為女性。德國“婦女反對暴力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德國有約四分之一的女性曾受到過毆打、恐嚇、羞辱、剝奪人身自由、性侵等家庭暴力。

  在德國反家暴法《防止暴力法案》2002年生效前,德國保護女性家暴受害者的主要措施是將受害者安置在婦女之家等臨時庇護場所。而反家暴法設立了一項重要原則:“誰施暴,誰離開”,即施以家暴的一方會被趕出家門,並被禁止靠近、糾纏受害者。

  柏林經濟學與法學院教授克萊門斯·阿茨特説,反家暴法扭轉了一直以來受害者不得不離開住所的尷尬局面,將掃地出門的“懲罰”施加給施暴者一方。

  他介紹,在德國,警察如果認定存在家暴行為,會立即將施暴一方驅逐,同時沒收其鑰匙,禁止其再返回住所。拒不離開的會被警方拘留。

  警方禁令最長14天。如果受害者擔心禁令到期後仍有危險,可以向法院提交足夠證據,申請更長時間的保護令。保護令包括禁止施暴者回家、禁止在其他場所或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接觸、糾纏受害者等措施。如果違反保護令,施暴者將面臨一年以下監禁或罰款。

  “婦女反對暴力協會”説,長期以來,家庭暴力在德國被認為是一件“私事”,但反家暴法生效後,大家越來越清楚,家暴是一個社會問題,家暴行為必須受到懲罰。

  在德國,除警方、法院外,還有很多遍布全國的社會機構能向家暴受害者提供幫助。其中包括家暴幹預中心、婦女之家等專業救助機構。

  家暴幹預中心可以向受害者第一時間提供免費心理和法律咨詢,為受害者提供相關法律信息。受害者可自行聯係幹預中心。如果報警,警方在徵得受害者同意後,也會將受害者信息轉告家暴幹預中心,以便後者提供更多專業幫助。

  全德近400座婦女之家則為遭受家暴的女性提供免費臨時庇護。婦女之家24小時開放,地點保密,不許男性入內。受害者在其中也能接受醫療救治、心理幹預、法律咨詢等幫助。

  除此之外,一些社會組織和慈善機構還設立了康復援助中心,幫助施暴者控制自身情緒,防止家暴再次發生。

  歐盟2010年一項調查顯示,與1999年相比,德國人的反家暴意識明顯上升。86%的德國人認為家庭暴力不可接受,而在1999年,這個比例僅為53%。

  德國“婦女反對暴力協會”2012年的一項研究也表明,反家暴立法10年來,德國社會對家暴的認識有明顯改觀,不再認為家暴只是“家務事”。在各界共同努力下,家暴受害者得到了更多幫助,施暴者也受到應有懲罰,顏面盡失。

【糾錯】 [責任編輯: 王佳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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