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三星“太子”抱怨判5年太長?二審檢方要求判12年
2017-12-29 06:45:12 來源: 新華網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鎔一審被判5年監禁後,他本人抱怨刑期太長,提起上訴;作為檢方的特別檢察組則認為判刑太輕,也提起上訴。在本月27日二審過程中,檢方再度提請法庭判處李在鎔12年監禁。

  今年8月2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裁定李在鎔行賄、挪用公款、非法轉移資産、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5年監禁。

  12月20日,韓國首爾,三星“太子”行賄案二審進入尾聲。20日上午,核心涉案人員李在鎔抵達法庭,崔順實也作為證人出庭。前青瓦臺秘書室室長金淇春同日受審。(圖片來源:東方IC)

  特檢組在一審中主張,向時任總統樸槿惠的“親信”崔順實承諾和實際賄賂總額達433億韓元(約合2.64億元人民幣),以換取樸槿惠政府在2015年三星集團旗下兩家子公司的合並案中給予政策方便,而該合並有助于身為三星電子副會長的李在鎔加強對整個三星集團的掌控。

  雖然一審法庭裁定李在鎔與樸槿惠之間存在默許的請托關係,但並不認為特檢組指控的所有款項都是賄款,只認定其中72億韓元(4398萬元人民幣)為賄款,因此判處李在鎔5年監禁,其余公司高管則判處2年半至4年不等。

  在本月27日二審過程中,特別檢察官樸英洙當庭表示,“這是一樁官商勾結的典型案例”,李在鎔為繼承經營權賄賂總統及其親信。

  樸英洙説,上述被告人為崔順實購買頂級賽馬,非法讚助為崔順實牟取私利的基金會,卻美其名曰回饋社會,這是對所謂“公司慈善事業”的褻瀆。

  韓聯社報道,特檢組在二審中要求對李在鎔判處12年監禁,並尋求對另外4名三星高管分別判處7年至10年監禁。此外,特檢組向法庭提請追回這些被告轉移到境外的78.9億韓元(4819萬元人民幣)資産。

  李在鎔27日再次否認所受指控,聲稱自己曾于2014年心臟病發作,因此根本無意奪取三星集團的繼承權。他説:“我不明白‘繼承經營權’是指什麼,我從未接受樸槿惠的要求,以圖換取(她幫助我)奪取公司繼承權。”

  因涉“親信幹政”案,樸槿惠已于今年3月遭彈劾,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被彈劾罷免的總統,失去司法豁免權。3月31日,樸槿惠被法院批捕,隨後關押在首爾看守所。4月17日,檢方以涉嫌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等18項罪名起訴樸槿惠,拘留期限為6個月,即10月16日到期。10月13日,法院裁定將樸槿惠的關押時間延長6個月,以繼續調查此案。(楊舒怡)(新華社專特稿)

 

 

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二審開庭 

韓國檢方建議監禁“幹政閨蜜”崔順實25年

韓國檢方提請判處“親信幹政”主角崔順實25年監禁

+1
【糾錯】 責任編輯: 許義琛 徐海知
相關新聞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雪龍”號開始向中山站卸貨
“雪龍”號開始向中山站卸貨
新疆多部門積極應對暴雪天氣
新疆多部門積極應對暴雪天氣
中國火星村項目通過專家評審
中國火星村項目通過專家評審
冬日棧橋觀海鷗
冬日棧橋觀海鷗
01002003030000000000000001110000129777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