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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國前總理卡莉達·齊亞被判貪污罪名成立獲刑5年
2018-02-08 20:53:47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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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孟加拉國前總理、反對黨民族主義黨主席卡莉達·齊亞乘車抵達法庭。新華社發(薩利姆·禮薩 攝)

  新華社達卡2月8日電(記者劉春濤)孟加拉國特別法庭8日認定前總理、反對黨民族主義黨主席卡莉達·齊亞貪污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法庭作出這一判決後,齊亞即被送至監獄服刑。她可能因此失去參加全國大選的資格。

  2008年,孟加拉國反貪委員會指認齊亞等人在齊亞孤兒院信托基金運營過程中貪污2000萬塔卡(約合25萬美元)。8日,孟加拉國特別法庭對齊亞孤兒院信托基金腐敗案進行宣判,認定齊亞貪污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

  宣判結束後,齊亞即被送往首都達卡一家監獄開始服刑。齊亞律師對媒體表示,齊亞已經指示他著手上訴。按照孟加拉國相關法律,被判兩年以上徒刑者不得在5年之內競任公職。不過,上訴法院可以決定此人是否具有競任公職資格。

  當天,在達卡,民族主義黨以及齊亞的支援者與警方發生衝突。

  2月8日,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警察在街頭警戒。新華社發(薩利姆·禮薩 攝)

  為防止特別法庭對齊亞的判決引發大規模流血衝突,達卡警方自8日淩晨4時起禁止舉行各類集會、遊行示威,並禁止攜帶刀具、爆炸物、棍棒等物品上街。此外,孟加拉國邊防軍也被要求在達卡周邊地區部署待命,以應對突發情況。

  孟加拉國大選將于明年1月舉行,執政黨人民聯盟正在積極備選。

  卡莉達·齊亞是孟加拉國前總統齊亞·拉赫曼遺孀,曾于1991年至1996年以及2001年至2006年兩度出任政府總理。齊亞曾于2007年9月因涉嫌腐敗被捕,後于2008年9月獲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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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成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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