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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檢方207頁訴紙提請逮捕李明博 指控十八項罪名
2018-03-20 07:46:28 來源: 環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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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檢方19日決定向法院提請逮捕前總統李明博——5天前,李明博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檢方調查。由此,李明博成為繼全鬥煥、盧泰愚、樸槿惠之後,韓國憲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法院是否決定逮捕,最早或將于21日深夜揭曉。

  韓聯社19日報道稱,韓國檢方當天以18項罪名向法院提請拘捕李明博,涉案金額高達110億韓元(1人民幣約為169韓元)。檢方當天向法院提交的文書多達207頁A4紙,是去年申請批捕樸槿惠文書的2倍還多。報道稱,李明博涉嫌收受三星電子以代交DAS案律師費為名提供的500萬美元賄賂,加上金融機構、建築商、商社、前議員、禪院的賄賂,總額超過110億韓元。他還涉嫌通過由其實際控制的秘密資金案涉案公司、汽車零部件制造商DAS逃稅、侵吞巨款,並指示DAS高管向自己兒子的公司等提供123億韓元的無抵押貸款,構成瀆職。另涉濫用職權指示總統府等國家機關幫助DAS公司在美國打官司、違法泄露並隱匿總統府檔案、違反不動産實名制以親信名義持有房地産等罪名。在14日的調查中,李明博僅承認非法收受情報機構特別經費10萬美元,對于受賄、侵吞公款、逃稅、濫權等20多項指控均矢口否認。本案關鍵疑點即DAS實際控制人的認定、李明博是否對情報機構行賄知情即幕僚們是否向總統報告受賄事實將成為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兩大爭議點。

  檢方認為,鑒于案情重大,涉賄金額巨大,且嫌疑人否認大多指控,有拉攏串供或毀滅證據之虞,應當提請批捕。目前,檢方已經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銀行賬戶交易記錄、政府報告、電腦文件等客觀資料以及與李明博有關的核心人物的口供,這是檢方提請法院批捕李明博的主要原因。檢方表示,已經掌握足夠多的壓倒性證據,越是大案要案越要堅持查辦。

  對于檢方的批捕,李明博秘書室19日發表聲明,表示不認可檢方羅列的罪名,申請拘捕是文在寅政府上臺後動用國家公權力發動“消滅李明博”運動的可預見結果,未來將在法庭上據理力爭。

  “無論是法律還是輿情,都要求拘捕李明博”,《韓民族新聞》19日的社論稱,如果檢方指控的大部分罪名屬實,那麼總統利用職權謀取巨額私利的行為簡直可以用厚顏無恥來形容。此前部分政界人士和媒體認為,同時拘捕兩名前總統會形成政治上的負擔並有損韓國國格,但如果以政治後果來作為是否發出拘捕令的標準的話,那麼這本身就是對韓國刑法的否定。如果將欺騙國民20多年的前總統犯下大罪而被司法處理稱作“政治報復”的話,那麼韓國國民對此絕不答應。《韓國日報》19日發表社論稱,法院必須在法律和良心的基礎上判定是否拘捕李明博,從以往的歷史教訓看,如果不將積弊從根拔起,那麼隨時可能死灰複燃。【陳尚文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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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余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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