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正文
何時才是脫歐的最終截止日期
2018-11-10 08:51:54 來源: 文匯報
關注新華網
微博
Qzone
評論
圖集

  英國的議會流程意味著“脫歐談判”不可能持續到明年3月29日。

  只剩不到180天的時間,各方壓力正在快速增長。英國和歐盟的談判陷入僵局,難以突破的愛爾蘭邊境問題是雙方談判的最大的絆腳石。但同時還有另一個潛在問題:他們都還必須為雙方審查和批準談判成果留出時間。

  對英國方面來説,“退出協定”必須通過議會投票成為法律;而歐洲方面,它必須得到成員國和歐洲議會的支援。

  我們都知道時間在流逝。但雙方的政治流程意味著真正的截止日期不是3月29日,那麼,究竟還有多少時間呢?

  投票推遲到3月會導致諸多政治問題

  在歐盟方面,歐洲議會英國脫歐委員會主席達努塔·休布娜建議協定最晚可以在2019年3月11日批準。同時,歐盟委員會在整個談判過程中不斷更新發布資訊,成員國和各機構不太可能拒絕協議——即便該協議拖至3月份提交給他們。

  但是將投票推遲到3月會導致幾個政治問題。首先,盡管歐盟成員國的國家議會無須就“退出協議”進行投票,但仍有一些政府首腦會按照他們自己的議會傳統,在投票前後討論這項協議。例如,丹麥議會的歐洲委員會有著在歐盟投票前舉行聽證會的固定傳統,並且在某些情況下,它甚至設法影響了政府的立場。

  其次,歐盟意識到,討論英國退出條款的時間越長,討論未來貿易和安全關係的時間就越少。談判的組織方式意味著只有在達成“退出協議”後才能進行有關未來的討論。許多人預測這些討論會更加復雜,並質疑在過渡期內是否可以達成“未來協議”,即使在過渡期內能夠取得進展,它也將在2020年12月結束。

  第三,雙方的企業要求進一步明確英國在2019年3月之後的地位。對他們來説,談判持續的時間越長,他們制定新計劃的時間就越少。

  在年底前達成交易符合雙方利益

  出于所有這些原因,歐盟已經暫時將11月17日定為對“退出協議”的投票日期。而且,在年底前達成交易也符合英國的利益。

  首先,英國法律要求政府在2019年1月21日之前與歐盟達成協議。在缺乏“有協議地退出協定”的情況下,英國議會可能會對政府施加壓力以改變行動方向——目前尚不清楚首相如何才能避免這種狀況發生。

  但即使英國和歐盟確實在2019年1月之前達成協議,也不能保證英國議會支援該協議。更糟糕的是,如果議會拒絕接受該協議,雙方極難在2019年3月之前再次談判並批準新的退出條款。面對這樣的困境,是時候考慮將談判時間延長到2019年3月以後了?

  從法律上講,這是可能的。根據裏斯本條約第50條,會談可以延伸到兩年的談判框架之外。但是這需要所有27個成員國和英國的批準,而從政治的角度來説,實際操作將會極其繁雜。

  首先,時間延長多久並未明確。新一屆歐洲議會選舉計劃于2019年5月舉行。因此,英國脫歐投票須在歐洲議會選舉前或新議會就位後進行。歐洲議會選舉還將導致在明年秋季組成新的委員會,甚至還可能産生新主席。歐盟也許不太願意在年底之前投票。

  其次,目前尚不清楚過渡期會發生什麼。當前條件下,過渡期將于2020年底結束,與當前的歐盟預算年份一致。在此期間,英國將作為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的一部分繼續在歐盟中存在——但它對歐盟新的立法沒有正式的發言權或投票權。這樣做的結果就是,如果英國希望在2020年之後繼續獲得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資格,那麼它將可能被要求為新一輪的歐盟預算支付資金,而英國的政治家們很難接受這一點。

  投票何時執行主要取決于英國和歐盟達成協議的速度。如果他們未能在2019年1月21日之前達成協議,或者如果英國議會拒絕該協議,那麼坦率地説,所有規劃和付出都變成了一紙空文。

  (作者喬治娜·賴特,上海合作組織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培訓基地龔兆雄編譯)

點擊查看專題

點擊查看專題

+1
【糾錯】 責任編輯: 徐海知 鐘玉嵐
新聞評論
載入更多
新華社國內照片一周精選
新華社國內照片一周精選
美國民眾悼念槍擊事件遇難者
美國民眾悼念槍擊事件遇難者
一展融匯全球時尚
一展融匯全球時尚
黑龍江發布暴雪黃色預警
黑龍江發布暴雪黃色預警

010020030300000000000000011154711299904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