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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二審判決東電賠償受害居民18.8億日元
2020-03-12 19:24:20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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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東京3月12日電(記者姜俏梅)日本仙臺高等法院12日二審宣判,命令東京電力公司(東電)向因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被迫避難的216名居民賠償18.8億日元(約合1.26億元人民幣)。

  這是日本30多個同類訴訟中的首個上訴判決,二審判決的賠償金額大大高于2018年3月福島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6.1億日元。

  在上訴審判中,居民方面主張“對照嚴酷的避難實際情況,一審判定的賠償額太低”,而東電方面反駁説“已經充分賠償了”。

  一審判決後,居民和東電雙方都提出上訴。居民方面在上訴審判中要求的賠償額比一審時的133億日元大幅縮減。

  2011年3月11日,日本東北部海域發生9.0級地震並引發特大海嘯,共造成約1.6萬人遇難、2533人失蹤。受地震、海嘯雙重影響,東電所有的福島第一核電站大量放射性物質泄漏,釀成蘇聯切爾諾貝利核事故之後最嚴重的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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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錯】 責任編輯: 劉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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