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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新冠病毒傳播,韓國首都首爾市政府決定自11月13日起,對在被列為高、中風險公共設施內不戴口罩者罰款10萬韓元(約合589元人民幣)。
韓聯社11月1日援引相關官員的話報道,韓國在部分公共場所試行口罩強制佩戴令一個月後,將于13日起正式執行這一措施。除不戴口罩者,不正確戴口罩者也將面臨處罰,比如口罩沒有遮住鼻子。不過,強制戴口罩的規定不適用于14歲以下人群或因健康原因不能戴口罩的人。
首爾市政府表示,將執行比韓國政府相關規定涵蓋范圍更廣的口罩強制令,涉及酒吧、K歌房、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餐廳、補習班、購物中心、室內結婚禮堂、殯儀館、主題公園、水上樂園、網吧和影院等中風險設施。五大類高風險設施將是限制人員聚集的多功能設施、公共交通、遊行集會場所、醫療機構和養老護理機構。
依照首爾市政府一名官員説法,執行這一規定目的不在于罰款,而是讓人們能夠因遵守保持社交距離相關規定而遏制新冠病毒傳播,因此,將先對違反規定者發出一次警告,遭拒絕後再開出罰單。(喬穎)【新華社微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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