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委,市委各部委、市(中、區)直各局、委、辦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拉薩海關:
拉薩市第七次黨代會提出到2010年前要把拉薩市創建成為全國文明城市的奮鬥目標,並于2006年6月8日 全面啟動了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按照2008年拉薩市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工作進度,根據2007年中央文明辦新修訂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係》要求,為切實做好2008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申報迎檢階段的各項工作,市創建辦對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需要收集的材料審核、問卷調查、網絡調查和實地考察內容進行了認真梳理和任務分解。為認真扎實地按照中央文明辦要求做好這項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給各單位印發的測評內容和標準,是中央文明辦2005年制定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係》,共分8大體係,37項測評內容,119項基本指標,3項特色指標。今年中央文明辦對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內容和標準進行了重新修訂,新修訂的《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係》分7大體係,30項測評內容,112項基本指標,3項特色指標。這次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測評內容和標準是中央文明辦最新的測評標準。因此,各單位要對落實這次《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任務分解》工作引起高度重視,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當前一段時期要將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作為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明確指定專人具體負責材料收集工作,並于12月11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的姓名、職務、聯係電話(手機)等以書面形式報市創建辦。電話(傳真):6328264。拉薩市創建辦將適時對各有關單位具體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組織一次業務培訓(培訓時間另行通知)。
二、關于問卷調查和實地考察任務分解表,各單位要先對本單位本項工作開展的情況進行認真摸底調查,然後在此基礎上,寫出該項工作的開展情況和取得的效果特別是市民群眾的主要反響情況的書面總結材料,上報市創建辦。
三、各單位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按照任務分解表的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要求,狠抓落實,認真收集2006—2007年兩年的數據及材料,堅持“缺什麼補什麼”原則,對缺乏的材料要補齊,對沒有開展的工作要作出書面說明,並列入2008年工作計劃,採取扎實有效的措施,認真落實。涉及到報送數據的材料要認真核實,確保真實準確。所有報送材料必須經單位黨政“一把手”簽字並加蓋責任單位公章後報送市創建辦。
四、各單位要將收集好的材料分材料審核類、問卷調查類、網絡調查類、實地考察類分別歸類裝袋,其中,材料審核類收集到的材料要分具體項目裝袋。
五、各單位要對任務分解中每一項工作作出2008年工作計劃,作為本單位2008年的重要工作任務,扎扎實實認真加以推進。
六、各單位在做好以上各項工作的同時,要收集好2001—2007年,拉薩市或本單位所獲得的國際、國家級、省部級以上的獎勵情況,分獎項的獲得單位、授予機構、授予時間列表表述清楚,並將所有獎項的榮譽證或表彰決定復印件報送市創建辦(原件留存本單位備查)。
七、所有材料收集工作完成時間按《任務分解表》(附表1至附表4)規定時間完成報送工作。
八、各縣要參照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任務分解安排,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做好各縣的創建文明縣城工作和資料收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