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迎檢自查工作方法步驟
今年是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決戰之年,目前創建工作已進入自查整改和迎接中央文明辦檢查的關鍵階段。為全面落實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各項任務,確保拉薩市在2008年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測評中取得優異成績,申報創建成功,市委、市政府決定,在申報、迎檢前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自查工作,方法步驟如下:
一、自查步驟
從現在開始,申報、迎檢工作分六個階段進行。
(一)材料上報匯總階段(3月15日以前)。各單位要根據2006年任務分解情況和2007年資料收集工作任務分解安排完成情況匯總材料,要求送電子版和書面清樣。
(二)自查階段(3月15日——4月15日)。市創建辦、七個專業組和各成員單位按照《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資料收集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拉委發[2007]200號文件)要求,根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進一步梳理,全面開展自查,查看哪些工作還需要再做深、做細,充分做到心中有數。
(三)整改階段(4月16日——5月16日)。各單位針對工作開展情況,鞏固現已完成的指標任務,突出薄弱環節,並對自查中尚未達標的指標任務,在深入分析原因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認真組織整改,爭取在測評中少失分、不失分、多得分。
(四)檢查、督導、督查階段(5月17日 ——6月17日)。市創建領導小組將抽調得力人員組成若幹個檢查、督查工作小組,分赴各中直、區直、市直單位和各縣(區)進行檢查、督查。對于工作扎實,完成指標任務較好的單位進行表揚,對于工作不積極、不主動,完成指標任務差的單位進行批評,並責令限期完成,不得影響全局工作。
(五)匯總階段(6月18日 ——7月18日)。這一階段,區文明辦、市創建辦根據各檢查、督查小組的反饋情況,認真總結,查找不足,準備召開情況通報會,通報創建工作總體情況,使各項工作做到心中有數,落實到位。
(六)迎檢階段(7月21日——9月)。為配合中央文明辦檢查、測評階段(這一階段,主要是迎檢)。總體要求是,各單位要嚴格各項工作程序和時限,認真做好材料匯總上報、自查、整改和督查工作,加大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爭取在測評時多得分。
二、工作要求
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係》內容,駐市各區直、中直單位,駐市部隊和各市直單位要按照動員大會會議材料之一,分別開展自查和材料匯總工作;根據《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資料收集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拉委發[2007]200號文件)要求,分別開展自查。
(一)駐市單位:按照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資料審核任務分解表、問卷調查任務分解表、網絡調查任務分解表、實地考察任務分解表,對所涉及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已完成的指標要著重鞏固成果;對正在實施的加強督促,按照標準抓緊落實;對自查中發現沒有完成的工作,必須制訂出完成時間表,千方百計按時完成。駐市區直、中直單位和部隊,對市直各單位、各專業組開展與本單位相關的工作要予以大力支持,積極配合,全力以赴地協調完成。
(二)各縣(區):要按照《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資料收集工作任務分解的通知》和市創建辦的要求,分側重,按標準地完成各項指標。要認真組織專門人員對各類創建工作資料、圖像分門別類,進行歸檔整理。同時,由縣(區)委牽頭組成檢查、督查組,及時督促檢查尚未完成的指標,並限期完成。
(三)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由城關區牽頭開展自查。認真查找在未達標內容上存在的問題,在組織人員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提出切實可行的辦法,規定期限並加以督促落實。同時,調動各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在本轄區內營造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濃厚的宣傳氛圍,提高市民的知曉率與參與率。
(四)市創建辦:對照測評內容和指標,全面總結,精心撰寫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匯報材料,逐一準備好有關考核的一係列審查資料。
(五)七個專業組: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七個專業組牽頭單位要按照拉委發[2007]200號文件精神,與成員單位組成聯合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係》所涉及的測評內容及時召開自查會議,制定詳細的自查方案和計劃,自下而上進行全面檢查。對查找出來的問題,要分解到部門,責任到人,層層細化、分解落實。同時,各專業組要定期召開各成員單位通氣會,使各項工作及時得以協調解決。
(六)新聞媒體:中央駐藏媒體、區直、市屬新聞媒體要按照《拉薩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宣傳方案》,對每月的宣傳任務進行自查,及時更新報道內容,推出經典欄目,拓寬宣傳領域,營造濃厚的創建氛圍。
總之,迎檢自查工作要在7月20日前完成。各駐市區直、中直單位,駐市部隊,市直單位要全力以赴,認真準備,以嶄新的精神風貌、新的工作業績,出色地做好迎接全國文明城市的測評、驗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