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自治區主席向巴平措主持召開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關于加強政府建設,推進管理創新的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
會議認為,當前,西藏正處在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和發展的任務十分繁重,政府工作面臨新的形勢和挑戰,這對加強西藏政府自身建設和推進政府管理創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對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指出,只有加快政府自身改革,切實改進機關作風,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適應西藏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和構建和諧西藏的要求。
會議強調,進一步加強政府建設和推進管理創新工作,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積極推進政企分開,切實規范行政權力;二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三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服務水平;四是深入開展反腐倡廉,確保權力不被濫用;五是堅持科學民主決策,努力提高決策水平;六是建立問責制度,開展績效評估;七是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八是強化大局意識,增強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會議要求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
會議指出,為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執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強化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責任,增強土地調控的預見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把好土地供應“閘門”,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區各地市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西藏實際,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強化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妥善安置被徵地農牧民的長遠生計,確保土地調控政策落到實處,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會議討論並原則同意《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經進一步修改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實施。
會議認為,《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是《西藏自治區“十一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的重要組成部分,兩個規劃緊密結合實際,符合國家和自治區“十一五”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主要精神及相關內容。會議要求,自治區民政廳、質監局等部門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對兩個規劃做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實施。
會議指出,《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頒布實施已3年多,目前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制度已經覆蓋了全區農牧民,廣大農牧民群眾得到了實惠,基本醫療得到了有效保障。但隨著形勢的發展,《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在貫徹實施工作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著手對暫行辦法進行修改十分必要。會議要求,自治區政府法制辦、區衛生廳、區財政廳等相關部門根據會議提出的意見,對《西藏自治區農牧區醫療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實施。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