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監察部28日通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的黨員幹部參賭的幾起案件。
廣東肇慶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鄧耀華2001年至去年3月,由他人出資多次到境外賭博。經廣東省委研究並經中紀委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鄧耀華開除黨籍處分。此前廣東省委已免去其黨內職務,其行政職務正在按法律程序處理。
廣東惠州原市委常委、公安局長吳華立2002年1月至去年3月頻繁出境賭博,涉案金額巨大。去年10月,吳華立被免職。案件正在深入調查,將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山東濟南拆遷辦原正處級調研員于長亮採用挪用公款,從企業、個人及金融機構借、貸款等手段,籌措資金560余萬元,全部用于賭博和償還賭債。去年1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蘇金壇郵政局人事教育部原副主任程宏,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挪用職工的養老保險金和幹部風險抵押金47萬余元,進行賭博活動,至案發前尚未退還。程宏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河北容城縣張市糧站原主任王福榮參與聚眾賭博,將糧站的售糧款39萬多元全部用于賭博。去年12月,被開除黨籍和撤職,司法機關對其涉嫌犯罪問題正進行審查。(責任編輯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