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賄賂從根本上背離市場經濟公平競爭要求,破壞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阻礙市場機制有效運行,破壞市場資源合理配置,加大交易成本,增加消費者負擔,造成社會財富巨大浪費,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成為滋生腐敗和經濟犯罪的溫床,現已侵蝕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按照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要突出抓好重點領域和重點人員。重點領域是指: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重點人員是指:利用職權插手商業活動謀求不正當利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為獲取交易機會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行賄的人員。
商業賄賂的表現花樣繁多,手段隱蔽,行動詭秘。經營者通常以金錢、財物、美色或者其他手段賄賂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者假借促銷費、宣傳費、讚助費、科研費、勞務費、咨詢費、傭金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以現金或實物,和經營者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等,都屬于典型的商業賄賂行為。
我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在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各地(市)、各單位正深入開展自查自糾。根據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慶黎同志的重要指示以及今年3月14日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布窮同志在區直(中直)部門及拉薩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我們鄭重奉告:在經濟活動中,凡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國家公職人員和不法經營者,一定要放棄幻想、認清形勢、懸崖勒馬,認真反思自身存在的問題,主動到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或相關單位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說明情況,坦白交代。凡在7月底前,主動坦白交代問題、檢舉揭發他人的,組織將採取寬大政策,從輕或不予以處理;凡在規定期限內,不主動說明有關情況、坦白有關問題的,甚至在專項治理期間頂風違紀、抗拒組織、負隅頑抗,仍有商業賄賂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加重處分,嚴懲不貸。
治理商業賄賂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職責。我們再一次號召廣大人民群眾,要充分認識商業賄賂的危害性,積極提供線索,勇敢檢舉揭發商業賄賂行為。對有貢獻的舉報人員,我們將按照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第二號《公告》(關于獎勵署實名舉報有功人員的辦法)給予獎勵。
西藏自治區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
200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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