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紀委、監察廳下發《關于2008年元旦、春節、藏歷新年期間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嚴格執行中央和自治區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
《通知》指出,西藏各級黨政組織要利用多種有效形式,組織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認真學習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重點以“四大紀律、八項要求”“五個不許”、“八條規定”為主要內容,開展紀律條規教育,使黨員幹部知曉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要求,增強廉潔自律意識。要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勤政廉政事跡為主要內容,開展正面典型教育;以典型案例通報為主要內容,開展警示教育;以廉政文化進機關、進社區、進家庭、進企業、進農牧區為載體,進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設,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風尚。
《通知》強調,西藏黨員幹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格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弘揚艱苦奮鬥的作風,按照勤儉節約的原則安排好節日期間的各項活動。特別是要結合當前各級人大、政府、政協的換屆工作,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堅決防止和嚴肅查處拉票賄選等嚴重違反換屆紀律的通知》、《中共西藏自治區紀委、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在各級人大、政府、政協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紀律的通知》、《關于西藏黨政機關小汽車配備標準、使用管理和報廢更換的規定》、《關于領導幹部調整後不準“帶車上任”等事宜的通知》等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肅換屆紀律;要嚴格執行《關于禁止領導幹部借婚喪喜慶事宜大操大辦、聚斂錢財的暫行規定》,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等事宜和借機斂財;嚴禁參與賭博活動;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遊山玩水和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堅決制止各種奢侈浪費行為。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控制支出,嚴禁在年底巧立名目突擊花錢。禁止借節日之機新設津貼資金、獎金項目或以其它任何形式發放新的福利;不準購買、發放各種代幣購物券;不得以互相走訪拜年等名義用公款互送禮品禮金、互相宴請。要嚴格控制年終、年初各種會議和檢查評比活動,減少、簡化各種茶話會和聯歡會。大力精簡會議,控制會議規模,壓縮會議經費,禁止以任何名義發放禮品和紀念品。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集中精力抓好當前的各項工作。要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關心群眾生活,開展各種形式的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切實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禁節前突擊檢查收費,切實維護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嚴格執行元旦、春節、藏歷新年期間幹部請銷假制度,保證領導幹部的在崗率,保證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部門黨政主要負責領導要切實負起責任,認真抓好本地本部門元旦、春節、藏歷新年期間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要嚴肅查處,公開曝光;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堅決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切實維護中央和區黨委各項規定和要求的嚴肅性。(李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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