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碧琪 離開年齡:17歲 原因:淡薄名利 對娛樂圈沒興趣
面對娛樂圈這個花花世界、名利場,舍得急流勇退的女藝人少之又少。誰能相信一個剛獲得金像獎影後的藝人會沒半點留戀就推出。
《靚妹仔》是1983年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十大華語片之一,影片大膽揭露了香港的陰暗面,涉及青少年犯罪、吸毒、當妓女等暴力色情內容。主演林碧琪,本姓袁,與家人住在香港九龍城寨。現實生活中的林碧琪就是個不愛上學、貪玩的“太妹”,整日與“小混混”攪在一起,四處遊蕩。
林碧琪年齡不大,能講一口流利的粗話,抽煙姿態十分老練,誰也不敢惹她。《靚妹仔》導演黎大煒在“小混混”集中地發現了林碧琪,如獲至寶。經過訪問、協商,林碧琪與幾個夥伴答應拍電影,條件是必須當主演,酬勞則次要。正是林碧琪自己具有反叛不妥協的性格,所以她能捕捉住從一個單純的中學生墮落成風塵女郎的特殊心理,演的真實可信。林碧琪拍攝《靚妹仔》時只有16歲,但從頭到尾都演的很賣力,編劇文雋看了影片曾感慨:“找林碧琪拍這部影片真不知是她的造化,還是我們的幸運。總之,她帶給香港影壇的光芒,就恍如一劑反叛的血脈,刺激得使所有人都震驚。反叛性不單流注在她的血液裏,還充塞著他蘊藏豐富的戲劇細胞中。”《靚妹仔》公映時,珠城電影公司請林碧琪協助宣傳,她拒絕並聲言:“我拍戲不是為了出名!我根本不想走紅!”盡管如此,她卻成為了第二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的得主。可惜的是,在這之後,林碧琪便再不拍片,許多制片商出高價邀請,他都無動于衷。林碧琪後與影星弗烈結婚,生有一個女兒。1987年,邱禮濤的《靚妹正傳》也曾試圖邀請林碧琪參演,但被其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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