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福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科室4个:办公室,社会保险科,劳动培训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下属技工学校、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机关保险处、农村保险事业处。
单位全称:烟台市福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烟台市福山区福海路198号
邮编:265500
公开电话:(0535)6363253
技工学校:福山区崇文街177号 电话6321498
劳动就业办公室:福山区福海路198号 电话6362814 6364060
劳动保险事业处:福山区崇文街182号 电话6335255 6332072
医疗保险事业处:福山区崇文街182号 电话6335007
机关保险处:福山区永安街29号 电话6323564
农村保险事业处:福山区永安街 电话6365434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代表区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
(三)拟定促进全区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规划、引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和企业下岗职工分流安置,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区域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制定全区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人员来福就业的管理政策。
(四)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制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办法;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划、政策;制定职业技能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区级和推荐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落实全区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政策及标准;督导落实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参与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区属企业工资总额和未实行年薪制的区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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